三代命案|土地官司判不损文叔遗产 孙女指无死亡证无法处理诉讼

撰文: 李颖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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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振兴新村2月发生三代命案,怀疑孙子杀死父亲和祖父后自杀,案件仍在调查中。年逾九旬的死者文彦均(文叔)生前就地皮业权问题与发展商打官司,并在命案翌日被判败诉,法庭命令按业权比例分划地皮。发展商在文叔死后,以无人处理文叔遗产为由,申请继续处理分划令。法庭周一(9日)颁下判决,指在文叔去世翌日颁令纯属巧合,但认为在文叔生前已处理其申索,继续分划令不会损害文叔遗产,批准发展商的申请。
判辞披露,文叔的孙女曾于发展商作出申请后,指当时文叔的死亡证尚未发出,无法处理此诉讼。法庭接纳发发展商建议,暂缓执行命令一个月,以便相关人士采取行动或提出申请。

涉事的新田米埔鱼塘地,航拍所见是荒废的鱼塘,与相邻其他正在使用的鱼塘很不同。此处要发展难度系数非常高。(资料图片/马楚烽摄)

命案翌日 法庭颁令分划地皮

涉事地皮是位于元朗加州豪园附近的一幅农地,面积约17.8万方呎,用地已划为乡村式发展,可以兴建丁屋,价值不菲。地皮由发展商新基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文叔共同持有,新基业持九分之八业权。新基业于2022年入禀控告文叔,要求分划或出售涉事地皮的业权。

新基业的董事为关乃雄,是恒地前主席“四叔”李兆基的妹夫,曾多次代表恒基收地,而代表新基业向法庭提交文件的莫志明,近年出任恒基地产部高级经理。

法庭于2月12日,即三代命案、文叔去世的翌日,颁下判决,裁定新基业胜诉,可按业权比例分划地皮,将毗邻担竿洲路的九分之一地皮、约2万呎的土地分划给文叔,另外九分之八地皮划给新基业。

九旬死者文彦均与发展商就地皮业权对簿公堂,法官于命案翌日裁定发展商得直,命令按业权比例分划地皮,将九分之一的土地(青色部份)交予文叔。(法庭文件截图)

无人代表遗产 发展商申请继续执行命令

新基业于3月再向法庭申请,在无人代表文叔遗产的情况下继续案件,对分划令作相应修改。

法官在6月9日就新基业的申请颁下判辞,指于2月颁令分划地皮时,并不知道文叔的死讯,在命案翌日颁下分划令属巧合。

涉事土地现场是荒废的鱼塘,要发展难度系数非常高。(资料图片/劳显亮摄)

文叔孙女未领死亡证 无法处理诉讼

法官指出,法庭在文叔生前已实质审理其申索,判辞亦披露,文叔的孙女曾于新基业作出申请后联络其代表律师,指当时文叔的死亡证尚未发出,她无法处理此诉讼。

法官认为,继续处理分划令相关的法律程序,不会损害文叔的遗产,延误执行命令反而会对无过错的新基业构成不公,令发展商蒙受不利。

2025年2月11日深夜,元朗振兴新村揭发命案,两人倒毙在一间村屋内,另外一人高处堕下身亡。(资料图片 / 左朗星摄)

法官指执行命令不损文叔遗产

法官认为,批准在无人代表文叔遗产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本案的法律程序适宜,并有助于秉行公正,批准新基业的申请,并不作讼费命令。不过,法官亦接受新基业一方建议,暂缓执行分划令一个月,以便任何相关者有充分时间采取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行动及提出申请等。

2月12日,即三代命案发生的翌日,法庭就案中地皮颁下分划令。当时的判辞提到,新基业提交估价报告称,九分之一业权可取得1.98万方呎地皮,在土地空置情况下,价值为243.5万港元,并提出此价格向文叔购地。不过,文叔还价每呎1,200元,即合共2378.2万元,约是发展商估价的9.77倍。双方最后谈不拢,发展商遂兴讼。

法官听取双方口供后,判发展商得直,双方按业权比例分划地皮,文叔获分毗邻担竿洲路的九分之一地皮。法官当时指,文叔所得的地皮相当于奥林匹克规格游泳池 (1,250 平方米)大小的1.5倍,分划后的土地面积足够让文叔或其子孙兴建自己的村屋。

文叔在元朗持有多块地皮,过去十多年来不时因土地业权的问题,以高龄之姿与发展商对簿公堂,并亲自应讯。在一宗与另一发展商、咏明有限公司的诉讼中,文叔的69岁儿子文国强曾助其上庭,但协助未尽理想,改由19岁孙子文浩朝上庭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