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三代命案|九旬翁为地主 屡与发展商打官司 儿孙曾上庭协助
元朗周二晚(11日)发生文氏三代命案。一对93岁及69岁父子伏尸振兴新村村屋地上,全身多处利器刺伤及割伤,大量出血亡;而93岁死者的19岁孙儿,于命案揭发不久,被发现在500米外的朗屏邨堕毙。警方将案件列谋杀及自杀调查,犯案动机仍在调查中,正循个人背景、家庭关系、财产等利益纠纷等多方向调查。
据振兴新村街坊称,93岁死者文彦均“文叔”为地主,因拒绝卖地而要打官司。翻查纪录,文叔的背景进一步曝光,他为大地主,在新界有多幅土地,十多年来不时因土地问题,以高龄之姿与发展商对簿公堂,而文叔总是亲自应讯,其中一次文叔的69岁儿子文国强助上庭,但协助未尽理想,改由19岁孙子文浩朝上庭协助。而今日文叔亦有一宗涉及池塘地的官司判决,文叔被判败诉,要支付所有讼费。
93岁死者“文叔”,名为文彦均,在新田有多幅土地。今次三代命案中,另两名死者分别是69岁儿子文国强及19岁孙子文浩朝,两人过往曾上庭协助文叔。
文叔过去十多年因土地问题,不时与地产发展商打官司。翻查过往法庭判案书的纪录,文叔于1931年10月出生,年幼时正值二次大战,因家境清贫,只有小学二年级学历。而其祖先曾留下一幅土地予文叔与其他8名兄弟。
2006年起有发展商有意收购该幅土地,并陆续向其余8兄弟收购业权,至2007年已取得九分八业权,与文叔以分权共有方式持有土地。发展商遂询问文叔是否愿意出售剩余九分一的权益,惟遭到拒绝,最终对簿公堂。
当时文叔认为发展商如“大人欺负小孩”迫他卖地,又自称脚痛,行动不便,打官司令他“东奔西行,腾上腾落”,要由元朗村落多次进出巿区上庭应讯。
文叔庭上难表达 子协助未尽理想 改由孙顶上
直至2022年,文叔又因另外4幅在新田牛潭尾的土地与发展商打官司,当时发展商欲在该区兴建住宅屋苑及过渡性房屋,并且已拥有相关地段大片土地,故要求文叔出售4幅形状不规则及被包围的土地。
审讯过程中,文叔因年纪大,口齿表达比较困难,法庭允许其儿子文国强作为麦肯锡朋友(McKenzie Friend)协助表述其申请,惟过程中文国强的协助未尽理想,法庭进一步允许其孙子文浩朝协助表述申请。
当时文叔曾透露仍要应付另一宗2022年第3813号的土地官司,并指精神及体力上受到额外负担。最终法庭认为文叔出售土地,对有关地段的合理利用显然更有利,故批准发展商要求。
注:麦肯锡朋友(McKenzie friend)意指在法庭上协助没有律师代表的人,这类“朋友”不一定有专业法律资格。
当时法庭判决书形容文叔在新田牛潭尾的土地大部分为空地,部分被茂密的植物覆盖,部分则为已铺路面。今午记者前往文叔在新田牛潭尾的4幅土地了解,发现情况与判决书所指相符。有村民指该处不时有土地纠纷,因早年地主将土地出租,惟近年发展商正开发牛潭尾,故已从部分地主手中收购大片土地,但仍有地主与发展商打官司,不少租客不知情并被逼迁,部分人更正在申请逆权侵占。
池塘地官司今判词准地段分划
此外,文叔面对的2022年第3813号案件于今日(12日)下午判决。根据判决书,该幅土地原来亦是祖辈留下的给九兄弟的废弃池塘地(面积16,571.9平方米),即是文叔拥有九分一的业权(19,819平方呎),1997年另8兄弟已出售业权予发展商,自此文叔与发展商就共同所有权争论不休,直至生前仍在打官司。
判决书指,持九分八业权的发展商,要求分划地段,亦曾提出以合理价格(约243.5万元)购入文叔业权,但文叔还价2378万元,最终不成事。庭上法官形容文叔的开价不合理及不实际。最终法官裁定地段可分划,各自管理,各方可以选择出售或使用其分划的土地,而不受共同所有权的束缚。而文叔因败诉,要支付所有讼费。
▼2月11日振兴新村双尸案及朗屏邨堕楼案▼
根据警方调查,93岁翁及其69岁儿案发前,先回到振兴新村村屋地下单位,19岁孙儿其后独自到场及离开,然后前往朗屏邨。警方于晚上8时12分经999电台接获一名男子报案,指振兴新村单位内两男身亡,及后又再于8时17分接获报案,在朗屏邨有男子堕楼身亡。
经调查后,振兴新村村屋两死者为93岁及69岁父子,而朗屏邨堕楼死者为19岁孙儿。父子身上有多处被利器刺伤、割伤的伤口,大量出血,身旁有染血厨房铰剪及生果刀。孙儿多处骨折,与堕楼伤势脗合。
警方交代案情时表示,爷孙三代均无业,生前彼此之间不曾有纠纷案件,犯案动机仍在调查中,正循个人背景、家庭关系、财产等利益纠纷等多方向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