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涉隐瞒财政状况向互助社贷款5.7万 否认控罪6.18开审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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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警员涉隐瞒其财务状况,诈骗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储蓄互助社)向他批出逾5.7万元贷款,被控一项欺诈罪。案件今(14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被告否认一项欺诈罪,案件将于6月18日开审,料审期两天。
被告马伟昌(47岁,控罪书上报称无业),被控一项欺诈罪,指他于 2019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10 日,在香港藉欺骗,即向“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讹称向互助社私人贷款申请书所载内容及资料均为完整及正确,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储蓄互助社职员,向马伟昌批出一笔 57,060 港元贷款,而导致马伟昌获得利益,或该互助社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控方透露,会有一段78分钟的录影会面,并会传召12位证人作供。辩方指出,将争议被告是否有不诚实的意图。
案件编号:WKCC524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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