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慈善机构前IT主任 涉添置影音设备向供应商索贿逾4.2万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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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5日)落案起诉一名慈善机构前雇员,控告他涉嫌在采购影音设备时贪污,向一间供应商索取贿款逾4.2万元。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星期二(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廉政公署。(资料图片)

被告陈少鹏(53岁),亚洲家庭治疗学院前资讯科技主任,被控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亚洲家庭治疗学院是一个提倡家庭治疗以提高家庭健康质素的慈善及非牟利机构。该机构约于2019年4月计划搬迁办事处。被告当时是该机构的资讯科技主任,获指派向多间供应商索取报价单,采购将安装在新办事处的影音设备。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9年10月10日至23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就亚洲家庭治疗学院新办事处采购影音设备一事,向一间供应商的销售经理,索取贿款42,500元。

贿款金额据报相等于上述供应商在该项采购工作中提交的初始报价,即约85万元的5%。廉署调查发现,上述销售经理没有答允被告的索贿要求,并向其上司汇报事件。亚洲家庭治疗学院及有关供应商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