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年结|去年1924宗贪污投诉 已处理12宗反修例个案9宗涉警员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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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察廉政公署工作的四个独立咨询委员会今日(1日)汇报2020年工作概况。廉署去年接获1,924宗贪污投诉(不包括选举投诉),较2019年2,297宗减少16%,当中有629宗投诉与政府部门有关,最多投诉与警务处有关占约28%有173宗。
廉署去年检控人数较前年增加14%有153人,其中5人为政府人员。廉署针对反修例事件成立的特别调查组,正处理12宗个案,其中9宗涉及警务人员。

廉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主席邓国斌指出,去年接获1,924宗贪污投诉,较前年下跌16%,邓国斌认为本港贪污情况可控,投诉下跌与去年新冠肺炎期间经济活动减少,以及市民普遍专注于其他政治、社会和经济议题有关。

投诉政府部门警队占最多

去年针对政府部门投诉有629宗,较前年647减少3%,当中警务处占最多,有173宗,较前年下跌5%,包括涉嫌受贿处理刑事案、虚假值勤纪录、包庇等,其次是食环署,有96宗减少4%,房屋署就有37宗上升12%。

至于公营机构就有161宗投诉,较前年减少5%,接获最多投诉为医管局有34宗下跌19%,区议会有26宗增加44%,港铁公司有13宗减少28%;私营机构投诉有1,134宗,依次为楼宇管理、建造业及金融和保险,分别为456宗、109宗及100宗,三者均录得跌幅。

检控人数增14%有153人

廉署去年检控153人(不包括选举投诉),较前年增加14%,定罪率维持87%,有28人因干犯轻微罪行受警诫,上升40%;有5名政府人员遭检控,海关、教育局、康文署各有1人,其余2人为警务处,经委员会转介相关部门考虑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理人员上升18%,有107人。

廉署在2019年就反修例事件成立特别调查组,以处理涉及公务员的怀疑贪污个案,委员会透露,截至去年12月底,正处理了12宗与社会事件及公务员有关个案,当中9宗涉及警队,至于“7.21元朗事件”,委员会拒绝评论调查进度,强调十分重视事件,会依法严肃跟进。

关注境外投票建议 廉署无执法权

就选举投诉,廉署去年接获850宗与区议会选举有关投诉,超过96%属可追查投诉,另有18宗涉及立法会选举,17宗属可追查。去年1人因未有提交选举申报书检控及定罪,2人涉轻微罪行接受警诫,17人遭警告。

对于有指政府研究容许内地投票立法会选举,委员会认为境外选举需要有明确监察及制度,对此表示关注,由于廉署并没有境外执法权,如涉及违法事件,会向当地部门寻求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