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大通前女高层涉荐主席儿子 官指被告或只在炫耀 脱行赂罪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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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大通(亚太)前董事总经理梁嘉彰,被指明知嘉里物流主席的儿子成绩未达标,仍向公司推荐聘用,以换取嘉里选择投行办上市申请时,会给优惠予摩根。梁否认指控,案件今(1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认为控方用以指证梁的电邮讯息,未能确证梁的犯罪意图,梁在聘用过程中,亦未有左右同事决定,或真如辩方所言,梁只是在炫耀其工作,最后裁定梁两项行贿罪名不成立。

女被告梁嘉彰(51岁),被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她于2010年1月19日,及同年6月28日至2011年10月28日间,向嘉里物流主席洪敬南提供利益,即聘用洪的儿子洪任毅于摩根大通工作,作为嘉里物流在首次公开招股(IPO)选择投资银行或机构时,对摩根大通予以优待的诱因或报酬。

案发时年席招聘已完毕

控方案情指,摩根大通有一个名为“Sons and Daughters Program(子女聘用计划)”(后称Client Referral Program)的客户推荐计划,容许员工举荐客户子女或亲属到该公司任实习生或短期员工。该计划在2010年初的年度招聘已完毕,洪任毅后来获被告推荐。

被告曾透露知嘉里快将上市

时任员工管理部经理供称,被告曾告诉她洪任毅毕业于哈佛大学环境工程系,GPA有3.3分,当时在找工作,被告又透露嘉里物流10天内会决定聘用哪间银行作首次招股(IPO)事宜。

然而该公司会要求,一般应征者大学成绩的GPA至少要达3.5分,也会考虑应征者是否有会计、财务背景、实习经历等;但客户推荐计划对应征者的GPA没有明确要求,其GPA可低于3.5分

官指电邮未见行贿意图

法官在裁决时指,部份涉案的电邮收件人并列作控方证人,法庭未能得悉他们如何理解被告的意思;又未觉被告的电邮中有行贿意图,且洪在面试是否获聘,被告都无权决定。

没有左右聘请决定

虽然洪任毅的父亲洪敬南是嘉里物流主席,但其父非上市的唯一话事人,被告是有经验的银行家,即使她闻说嘉里即将上市,但是否属实她不一定心中有数,故认为她在电邮提及事件,有可能如辩方所言,只在炫耀其工作成就,又认为被告虽然是洪任毅的推荐人,但她没有左右同事的决定,最后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DCCC50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