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再有司机非法载客表证成立 押后至明年2月结案陈词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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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由多名男友人护送下登上的士离开(梁芷君摄)

警方去年“放蛇”拘捕电召汽车应用程式Uber(优步)的7名男司机,并控告他们以私家车非法载客取酬及没备有第三者保险两罪。继早前已有一名男司机否认控罪后,今(2日)再有一名男司机于九龙城法院否认控罪,裁判官裁定司机表证成立,司机不会自辩,并押后至2月27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作结案陈词。

控方指,放蛇警员于去年8月12日,在旺角亚皆老行利用Uber App召车,并登上被告驾驶的白色宝马私家车。被告又代警员输入九龙塘又一村为目的地,到达目的地后,程式显示车资为73元,被告便从警员的信用卡支付车资后,便把他拘捕。

控方今再申请将警方在案发前,派人登记成Uber司机,并要求将有关证供呈堂,惟遭裁判官反对。

控罪指,被告梁恺信(34岁),于去年8月11至12日间,驾驶私家车以载客取酬及没有有效第三保。

案件编号:KCCC27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