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向警宿舍掟汽油弹判感化3年 上诉庭指明显不足 须还柙再判
15岁少年在警员围堵理大期间,于柴湾已婚警察宿舍掟汽油弹,认罪后被判接受感化3年。律政司指刑期过轻,认为原审裁低估案件的严重性及被告罪责,认为应改判拘禁式刑期。上诉庭3名法官今(14日)听取陈辞后,认为原审的判刑明显不足,撤销该判刑,并替被告索取教导所等多份报告,把判刑押后至下月4日,期间被告需收柙。
向官提相类案参考涉重大讨论
此外,律政司的代表又称,根据案例,主控官不能在未有法官要求下,主动向法庭提供没有量刑指引的相类案件让法官参考,故向上诉庭提出,是否需就此作出检视。惟上诉庭法官认为,此事牵涉重大讨论,认为 本案不适合处理此议题。
指原审官似未考虑拘禁式刑罚
案发时15岁5个月大的被告,早前承认于2019年11月18日,在柴湾已婚警察宿舍外纵火,被判接受感化3年。
律政司的代表陈辞时称,本案判处非拘禁令刑罚,是明显不足,而原审裁判官何俊尧低估案件的严重性和被告的罪责,又指虽然何官称会考虑所有判刑选项,但从索取报告的情况时,只索取感化、社服令和心理报告,未有索取教导所一类报告,认为何官索阅报告的情况,可显示他已剔除拘禁的选项。此外,何官有提过青少年犯罪评估委员会报告,但知道若索取该报告被告需还柙后,便未有索取该报告。
若为成年人刑罚应为4至5年
律政司续指,本案案情严重,被告向已婚警察宿舍掷汽油弹,宿舍中有人需轮班工作,亦有他们的家人在内。而该类罪行,若犯事者为成年人,判刑应介乎4至5年,现时被告非极为年轻,却被判感化令。虽然何官判处感化令的时期,较报告建议的长。惟律政司强调,若案件不适合判感化,加长感化令的时期多少,也是不适合。
辩方不认同何官未考虑重犯风险
被告的律师陈辞指,何官从被告的更生著手,以保护公众利益。对于律政司认为何官未有考虑被告重犯的风险,律师认为此说话似乎不正确,并指何官只是考虑需根治被告受过度活跃病,和影响判断力的问题,又呈上被告的进度报告,内容指被告善用机会,在情绪控制等方面都有改善。
上诉庭认为判3年感化明显不足
上诉庭3名法官听取陈词,认为何官原则上犯错,本案判处3年感化令是明显不足,遂撤销该判刑,日后颁布书面裁决,解释理据。上诉庭法官先替被告索取教导所、更生中心和社会服务令等四份报告,把判刑押后至下月4日。
案件编号:CAAR12/2020
2019年连串示威活动后律政司要求刑期覆核的主要案件。(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