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涉袭曾健超案完成首阶段法律争辩 今正式开审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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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被告涉嫌袭击曾健超的案件将于今早在区域法院正式开审。(资料图片)

“七警”涉嫌于前年10月15日占领运动期间,在金钟龙汇道变电站疑殴打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控辩双方于今年6月,就案中关键证物、“暗角打人”新闻片呈堂性展开17天“案中案”程序,新闻片最终获法庭接纳为呈堂证物。“七警”案将于今日(19日),即“暗角”事件逾两周年后,终踏入正审阶段,审期暂定15天,而曾健超亦会再次就案件出庭作供。

虽然辩方的星级律师团,包括擅长刑事案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及清洪等人,均质疑涉案新闻片可能被人修剪,而事主曾健超亦有机会依靠新闻片,才能记起案发经过。惟外籍法官杜大卫裁定5间传媒机构的新闻片段和照片,及中区警署的闭路电视录影片段,全部均与案件有关,且表面真确,故没有理据行使酌情权剔除任何一样,并接纳全部皆可呈堂。

关键证人曾健超将再重召出庭作证。(资料图片)

控方将在正审时重召曾健超,而6名于“案中案”作供的警员亦会再次到庭作供,讲述曾被制服的情况,及证明曾期后的伤势非制服时所造成,其余有26名警员证人。

控方亦会应辩方要求,传召一名医生及一名病理学专家供盘问,预料辩方将争议曾健超的伤势成因或因他在龙和道花槽激烈反抗时造成。

七名被告依次为:总督察黄祖成(48岁);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警长白荣斌(42岁)、警员刘兴沛(38岁)、警员陈少丹(31岁)、警员关嘉豪(32岁)及警员黄伟豪(36岁)。(详见附表)

七人均否认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而陈亦否认另被控的一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七人于2014年10月15日在金钟龙汇道殴打曾健超。其中陈少丹另涉于同日在中区警署七号接见室殴打曾健超。

案件编号: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