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17天】新闻片获准呈堂 案件押后待曾健超袭警案誊本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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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涉嫌前年10月15日占领运动期间,于龙汇道变电站殴打公民党成员曾健超一案,今午(6月28日)在区域法院就“案中案”作裁决。法官杜大卫批准无线电视、苹果日报、now TV及亚洲电视等多段新闻片段呈堂。法官杜大卫裁决指,受辩方争议的新闻片、相片及中区警署闭路电视片段,皆与本案相关,没有理由行使酌情权排除证据,故批准全部11段影片及照片等呈堂。案件押后至10月19日,让辩方索阅曾健超袭警案审讯誊本后,正式开审。
控方透露,将会重新传召曾在案中案作供的警员,以讲述曾健超被制服的情况,及证明曾其后的伤势,并非被制服时造成。而曾健超亦会再次被传召,控方预计可在一小时内完成其盘问,另会传召26名警员证人。控方预计举证需时4至5天,辩方则预计需要大约12至15天盘问证人。
【01百科】七警案审讯17天未到戏肉 刚完“案中案”是甚么?
辩方表示,昨天始收到曾健超被控袭警案的审讯誊本,誊本长达592页,故需时阅览,并迁就控辩双方的档期,要求押后至今年10月续审。
法官质疑七警案开审前,辩方一直未有申请索取誊本,明言法庭极之不愿意押后,仍决定押后至10月19日续审,暂定15天审讯。
七名被告依次为总督察黄祖成(48岁)、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警长白荣斌(42岁)、警员刘兴沛(38岁)、警员陈少丹(31岁)、警员关嘉豪(32岁)及警员黄伟豪(36岁)。
七人均否认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而陈亦否认另被控的一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七人于2014年10月15日在金钟龙汇道殴打曾健超。其中陈少丹另涉于同日在中区警署七号接见室殴打曾健超。
案件编号: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