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告长毛】梁国雄出席内庭聆讯 获市民赠微笑咖啡杯鼓励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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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连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涉嫌收取壹传媒集团前主席黎智英25万元“秘密捐款”,事后未有按正常程序向立法会申报,遭廉署起诉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今(30日)于区域法院内庭聆讯。长毛向传媒展示一个画有微笑表情符号的咖啡杯,并称感谢咖啡店女员工对他的鼓励;他散庭又表示,感谢市民支持,并强调案件是政治检控,称“行无愧作心常坦,身处艰难气若虹”。案件将押后至11月25日预审。
被告梁国雄(60岁),被控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没有合理辩解而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向立法会隐瞒2012年5月22日曾透过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Herman Simon,接受黎25万元“捐款”。
控罪书指,梁国雄身为公职人员,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宜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没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或向立法会隐瞒他接受上述款项。
公民党候任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及工党议员张超雄,今早亦有到庭支持。
案件编号:DCCC54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