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告长毛】梁国雄指事件涉政治检控之嫌 拟申请终止聆讯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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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长毛”之称的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被指于2012年以个人名义,透过壹传媒集团前主席黎智英的助手Mark Herman Simon接受一笔由黎所损赠的25万元款项,因而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今早在东区法院提堂。梁暂时毋须答辩,代表梁的律师透露梁可能会申请永久终止聆讯,要求把案押后,遭裁判官拒绝,并把案押后至7月8日转介区域法院提讯,梁获准以3000元保释外出。。
被告梁国雄,60岁,被控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未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有关捐款,在执行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失当行为。
辩方指检控疑政治压力及涉政治检控之嫌
辩方律师指,梁昨才被检控,他们昨晚才向梁索取其指示,故申请将案件押后14日,以索取大律师法律意见及阅览,以考虑会否能在裁判法院申请作终止聆讯,质疑检控滥用司法程序,及受政治压力影响,或有政治检控之嫌。
惟裁判官指辩方理据不足,而且根据《裁判官条例》,如控方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他须马上作出案件转介,故驳回辩方申请。
长毛在庭外称若他要落镬,梁振英要油炸
长毛今获多位立法会议员及社运人士到场支持,包括立法会议员陈伟业、陈志全、李卓人,及社民连黄浩铭,公民党陈淑庄及曾健超。他们在庭外示威质疑有政治检控之嫌,质疑梁振英涉收取5千万,都没有被控,并称“如果我要落镬,梁振英都要油炸”。
梁又在庭外高叫:“特首犯法无人理,廉署公道何在”、“检治检控可耻”及“欲加之罪、可患无辞”。梁在庭外发言期间,绰号“大波man ”的亲中人士石房有突然“踩场”,并大骂梁即被警员劝谕及分隔,梁最后高举V字手势离开。
案件编号:ESCC198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