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妇狗主误听途人说“截尾靓啲” 绳索捆绑致狗尾坏死囚4周
中年小巴司机早前带一个月大的初生贵妇狗到公园散步,遇到男途人表示:“只狗截咗条尾靓啲㖞!”男司机声称因此让对方“操刀”截尾,该途人随即用绳索捆绑贵妇狗的尾巴。狗只其后出现尾巴发炎流脓,似断未断,男司机终将贵妇狗带往兽医处求诊,兽医怀疑他虐畜,报警将他拘捕。被告今承认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名,被判即时入狱4星期,下令将狗只充公,交由爱护动物协会暂时照顾。
被告周伟铭(50岁)报称小巴司机,曾有19次案底, 大部分与偷窃、爆窃和毒品有关,闻悉即时入狱后,一脸愕然。
狗尾已坏死及发脓 表情痛苦
裁判官判刑时指,虽然涉案贵妇狗被断尾,由第三者所为,其间被告亦曾带狗只接受治疗,但因价钱问题未有为狗只做手术。从相片可见,狗尾巴已坏死及发脓,小狗表情痛苦,故判被告入狱4周。
控方即申请将狗只充公,但裁判官即时反问,听闻若狗只无人领养会被人道毁灭,而辩方提出反对,指被告虽入狱但家中母亲和女友照顾涉案狗只,而现在已饲养第二头狗。
领养名单长 爱护动物协会:应会获领养
爱护动物协会总督察梁兆麟庭上解释,涉案狗仔在爱协兽医和职员悉心照顾下,身体已康复,现开心活跃,并透露领养名单长,相信狗只会获领养。裁判官基于被告的无知,让其他人替狗只断尾,下令将狗只充公。
梁在庭外解释,涉案狗只待完成上诉程序才安排领养。而揭发本案的香港非牟利兽医诊所执行主席麦志豪认为判决英明,呼吁狗主不要为了美观而替狗只剪尾,如本案被告触犯法例。
被告在公园放狗时找途人操刀为狗截尾
控罪指他在2016年5月11日,于黄大仙景福街休憩处,身为一只狗的主人,准许一名男子无理地用一根绳捆绑该狗的尾巴,以截断其尾巴,导致该狗只承受不必要的痛苦。
控方案情指,被告是案中一个月大贵妇狗的主人。他声称本年5月初带遛狗至景福街休憩处,遇到一名男途人,该男途人向被告表示:“你只狗截咗条尾会靓啲㖞!”被告遂容许该男途人用绳索捆绑贵妇狗的尾巴。
惟一星期后,被告发现贵妇狗的尾巴开始发炎及出现脓包,遂带牠往动物诊所求诊。兽医检查后发现贵妇狗的尾巴严重溃烂,几乎截断,须即时接受手术。兽医怀疑有人虐畜,最终报警求助,警方同日到场拘捕被告。兽医指若狗只需截尾,应交由兽医操刀,而非自行处理。本案控罪的最高可罚款20万元及入狱3年。
案件编号:KTCC 216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