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狗误中捕兽器 虐畜最高可判监3年

撰文: 黎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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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伤唐狗在屯门大榄涌路被发现,后腿夹著捕兽器拐向马路,幸得好心司机下车营救。 (黎明佩摄)

昨晚约七时,一只唐狗误踩陷阱,被途经司机发现于屯门大榄涌路近联康里路边,夹著捕兽器一拐一拐走出马路。好心司机致电18区动物保护专员求助,义工到场后即时解开捕兽器,并将唐狗送往太子兽医诊所治理。唐狗身上有芯片,主人晚上九时到达诊所看望狗只,警方列作虐待动物案处理。

唐狗被发现时捕兽器的尖牙深深插入狗的后腿。(香港非牟利兽医诊所NPV)

义工表示,唐狗被发现时捕兽器几乎紧闭著,代表尖刺已深深插入牠的后腿。唐狗在诊所中清醒,但直至主人到达依然毫无反应。狗主透露,该唐狗是家中的放养狗只,天生脊椎有问题以至后腿乏力,曾有多次出走记录。“牠天生呆头呆脑,反应慢又甚少吠叫,牠失踪前曾经被渔护署捉走,赎牠回来后又再走失半年,直至现在。”

不幸被伤的唐狗在屯门大榄涌路被发现,义工估计“凶器”埋在附近山边草丛,路人经过亦难以发现,一不小心便可能误中捕兽器。若市民在路边看见捕兽器,必须先保障自身安全,留意附近再有没有其他捕兽器。在情况许可下,可用手机拍下捕兽器及周围环境,记录身处位置再报警求助。如果怀疑涉及虐待动物的情况,可致电18区动物保护专员协助处理。

虐待动物最高可被罚20万及监禁3年。(黎明佩摄)

根据香港法例第170章《香港野生动物条例》第7条,任何人未经许可使用捕兽器狩猎野生动物,可被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另外,根据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虐待动物最高可被罚20万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