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汽枪射猴子案再提讯 休班警称患精神病 官:精神病可当警察?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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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男警涉嫌在金山郊野公园用气枪射猴子,遭休班惩教署职员撞破,休班警因而被控一项虐畜罪。案件本来今早在观塘裁判法院进行审前覆核,男警律师称男警患有精神病,现待专科医生撰写报告,打算致函律政司寻求其他处理方法,惟裁判官不禁问:“警务人员有精神病,都继续可以当警务人员?”但仍先把案押后10月21日再讯。
40岁的被告邓正言为警员,现正停职,被控一项残酷对待动物,及一项作交替性质的禁止狩猎受保护野生动物罪。裁判官得悉被告职业以及患有精神病后,质问有精神病是否仍可当警务人员,其律师表示这问题并不在他所知范畴。
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27日,于大埔公路琵琶山段金山郊野公园外的公众停车场,残酷对待一群猴子,他面对的交替性控罪则指被告在同日同地,没有特别许可证下,故意干扰受保护野生动物,即一群猴子。
案件编号:KTCC 348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