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听报告】执法机构搜令可取手机通讯记录 石辉称超出专员范畴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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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周年报告已于上周三(27日)公布,报告显示四个执法机关去年向235人进行截取或秘密监察行动,并作出拘捕。报告期间共发出1,378项订明授权,当中41宗属于第1类秘密监察。报告亦显示,共有183宗由于涉及法律专业保密权由执法机关通知的新个案,较前年的86宗倍增;涉及新闻材料的新个案则有4宗。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石辉解释,虽然涉及法律专业保密权由执法机关通知的新个案大幅上升,惟所有个案均无实质取得法律专业保密权的资料。有议员问及执法机构或可向相关伺服器公司,索取市民WhatsApp等网上通讯纪录,而非以截取方式取得,石辉则指“超出专员范畴”。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石辉(中)表示,虽然涉及法律专业保密权由执法机关通知的新个案大幅上升,惟所有个案均无实质取得法律专业保密权的资料。(张美华摄)

“法律专业保密权”泛指在准备诉讼或诉讼期间,任何人向律师寻求法律意见时,所有相关文件以及口头的指示都会保密,主要是保障公众征询法律意见时不用有所顾忌,警方亦无权翻阅。

报告指去年涉及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个案,由前年86宗大增至去年的183宗。专员石辉表示,数字虽然大幅上升,惟所有个案均无实质取得法律专业保密权的资料。他续言,去年全年并无取得法律专业保密权的资料,反映整个系统有所进化,亦可避免取得相关资料,形容为“好迹象”。

涉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个案增 石辉:愿意聘请律师的人上升

石辉又指,社会大众愿意聘请律师的人有所增加,或是导致涉及取得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个案数字上升的其中一个原因。他强调,有机会取得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并不等于实际会取得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石辉认为执法机关应更加警觉及留意涉及法律专业保密权的情况,续指执法人员在取得享有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的可能性有所提高时,必须要向上司汇报。

专员石辉指出,现时使用的通讯程式,包括Whatsapp、Wechat及电邮等,均涵盖于条例中,意即执法人员如需截取上述通讯软件传送中的通讯内容的话,亦需要申请。(资料图片)

身兼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的议员涂谨申和议员叶建源在简介会上,连番质疑条例并未涵盖大众现时更常使用流动应用通讯程式,如Whatsapp及Wechat等,又谓执法机构或可向相关伺服器公司,索取市民WhatsApp等网上通讯纪录,而非以截取方式取得。

专员石辉回应指,《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定义广阔,现时使用的通讯程式,包括Whatsapp、Wechat及电邮等,均涵盖于条例中,意即执法人员如需截取上述通讯软件传送中的通讯内容的话,亦需要申请,并完全遵守条例。惟石辉指,任何已完成传送或留作记录的资料,则不涵盖于条例中,石辉亦强调是“超出专员范畴”,即只要执法人员向法庭取得搜令,便可取得相关资料。

去年涉27宗违规或异常个案 报告指无发现用心不良情况

就去年共有27宗“违规情况/异常事件/事故”个案,报告指无发现涉事人员别有用心或用心不良,大多属大意或不慎所致。专员石辉亦认为检讨后,能清晰理解个案是否属刻意妄顾条例下进行截取通讯。石辉解释,当执法人员截取的通讯资料并非重要资讯,犯的错误亦非酿成重大错误的话,可以相信其出错并非属刻意或别有用心地犯错。

他续言,只要发现任何违规或不寻常情况,亦会抽样跟进。而在报告期间,执法机关亦已就个案分别发出8次口头劝谕、4次口头警告,以及2次书面训诫,共采取14项纪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