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港地”项目料月底推 租售按揭须地署同意 学者料毋碍销情

撰文: 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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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首个“港人港地”项目启德1号(I)已获批预售楼花同意书,估计最快月底登场。据发展商中国海外的简介资料,项目的买家需要符合既定资格,即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而在出售、出租物业及按揭前,亦需取得地政总署发出的同意书。
有学者认为,项目的租售条款仅影响一小撮人,相信不会影响销情。事实上,“港人港地”政策早于两年前已被搁置,故不排除启德1号是首个、亦是最后一个“港人港地”项目。

启德1号预计于明年10月落成,今年年初物业已进行上盖工程。(梁鹏威摄)

联名买家最少一人为永久居民

根据中国海外的启德1号出售、出租及按揭简介,物业的业权在2043年6月27日或之前属香港永久性居民拥有,即买家必须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联名买家中,最少一名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且所有联名买家之间均为近亲,如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姊妹,签临约及正式买卖合约时,均需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近亲证明文件。

此外,业主在2043年6月27日或之前,申请出售、出租及按揭均需要事先取得同意书,每位业主最多只需办理相关同意书一次,即使日后遗失同意书正本,亦可以在土地注册处取得同意书核证副本,无须再次办理。而业主在代理律师楼签署成交楼契时,可一并签署该份同意书,预计10日内可取得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