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华管理康桥之家问题多 性侵事件兼6院友死 现沦三失中年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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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一次涉非礼指控的视障人士张健华,被指30多年前在母校五度非礼一名小学女生,今(16日)被裁定5项非礼罪全部罪成,将于下月6日判刑。
张曾为注册社工及任私营残疾人士院舍院长,本案之前他已两度涉及侵犯女院友事件,均未被定罪,惟他在2016年因女事主无法出庭获撤控,他为索讼费令事件受关注,继而被发现他所管理的“康桥之家”亦问题多多,更被传媒揭发其院舍8个月内有6院友离奇死亡。事件揭发后,张被撤院长职务,社署去年永久注销其注册社工资格,张罪成后更失后自由沦为阶下囚,令他成了“三失”中年。

张健华在区域法院被裁定5项非礼视障女生罪成。(卢翊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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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成立康桥涉未申报利益

康桥之家于1997年由张健华与朋友合资开设,主要收容智障人士。出任的院长及董事的张,此前受聘于基督教香港信义会社会服务部,惟他未有申报在康桥的利益,翌年遭信义会解雇。

张指解雇通知书的大部份内容与事实不符,要求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修订内容。信义会拒绝,直指张任职旗下的天恩宿舍期间,游说同事到康桥工作,亦明知下属有可能滥用机构病假,也不执行纪律行动,且没有报知机构。

两涉性侵康桥女院友

2004年,张涉于2002年至2004年在康桥非礼两名智障女院友被起诉。由于事主证供矛盾,法庭基于宁纵毋枉的原则,裁定他无罪释放。10年后,张疑与一名居于其院舍内的年轻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再被控,经两年处理,事主被评定患有创伤后压力症及智障,不宜出庭作供,控方于2016年无奈撤控。

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去年被控与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最终控方因事主不适宜上庭作供被迫撤控,事件唤起社会关注精神障碍人士的法律权利。(资料图片)

事件唤起社工界关注

案件惹起全城愤怒,社工总工会质疑社署有无定期要求院舍持牌人上报刑事定罪或检控纪录,以及突撃检查残疾人士院舍。有质疑指,张于2014年已涉性侵院友,但翌年10月康桥仍然获批豁免证明书,为期年半,社署则解释院舍在性侵案发报警后已即时解雇张。

另外,亦有人要求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应永久撤销张的注册社工资格。不过,按社工注册条例规定,注册局只能向社会工作者进行纪律聆讯,而张健华当时已没有于注册局续期,严格来说已非社工。

8个月内6院友离奇身亡

同时,传媒发现该年康桥在短短8个月内已有6宗院友离奇身亡事故。一名14岁自闭症院友于康桥徒手拆卸窗花,堕楼身亡。死者母亲指儿子入住后,身体总不时出现来历不明的伤痕。她有次询问儿子的手为何红肿,儿子回应是“职员打打”。她更从院友听闻司机因其子不懂自理大小便,竟将粪便涂抹他脸上羞辱他。

无牙院友被喂食麻糬梗死

另外,有平日需要食用刻意切碎的餐点的院友,因误食正常饭餐而死亡;没有牙齿的院友被到场探访的义工喂食麻糬,当日现场未有人手为她急救,最终她鲠噎至死。有员工说,部分院友的死亡是源于院舍长期人手不足,甚至要院友帮忙工作,员工更表上亦出现从未露过面的“幽灵员工”。

康桥爆出连串丑闻,公众要求跟进之声愈加强烈。社署残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务处加紧巡查康桥,并于同年11月决定撤销其“豁免证明书”,成为2013年实施残疾院舍发牌制度后的首例。社署强调“钉牌”与性侵无关,而是因为院舍未能就8月及9月发出的书面纠正指示,于限期内改善院舍环境。

《香港01》发现康桥在短短8个月,已出现6宗院友离奇死亡事件,包括2个月前14岁智障童开窗跳楼。(陈焯𪸩摄)

张曾欲重操残疾院业务受阻

虽然张的院长及社工身份双双被撤,但他于2017年疑欲以另一方式重操残疾院舍业务,虽然康桥之家被“钉牌”,但康桥的母公司“智友集团有限公司”仍有经营其他残疾院舍,包括位于葵涌和宜合道的“沐恩之家(总院)”,张曾于前年7月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文件,委任自己成为该集团董事。

但智友亦同时要求撤销有关文件,法庭于去年2月底裁定张败诉,张原本再告智友集团的行政总裁及两名前董事,指他们侵吞公司资产,惟智友最终获法院颁令,禁止张再以公司董事身份行事,张并需付30万元讼费。

社工牌永久被钉

注册局11月亦表示约两年前收到张健华涉性侵女院友的投诉,最近获得投诉人重新确认,将展开纪律研讯。张健华最终于去年3月,被永久注销其注册社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