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权覆核案】发展局︰正考虑上诉 续暂停涉官地的换地建屋申请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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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小型屋宇政策(丁屋政策)司法覆核案判决,发展局今日(6日)表示,法庭批准延长上诉申请期限至5月28日,局方正与法律团队仔细研究是否提出上诉,在考虑上诉期间,地政总署会继续暂停接收以私人协约方式申请政府土地,及以换地方式申请政府土地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请,亦会暂停处理已接收的该等申请。
不过,不涉及政府土地而以换地方式批准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请,地政总署即日(6日)起会如常接收和处理。

高等法院较早前就丁权覆核案颁下判辞,裁定新界原居民在自己土地建丁屋受《基本法》第40条保障,但以私人协约或换地方式申建丁屋则不受保护,亦不合法。(资料图片)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法庭于4月8日裁定小型屋宇政策下的免费建屋牌照,属于《基本法》第40条内的新界原居民合法传统权益,并合法合宪,但政策下的私人协约及换地安排则不属该等合法传统权益。法庭于4月30日作出命令,确认就换地申请而言,4月8日有关违宪的裁决,只适用于涉及政府土地的换地申请。所以,地政总署会由即日(6日)起,如常接收和处理不涉及政府土地而以换地方式批准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请。

另一方面,法庭在4月29日批准延长上诉申请期限至5月28日。法庭并重申在裁决于10月8日生效之前所作出的批约,不受裁决影响。发展局正与法律团队仔细研究是否提出上诉。在考虑是否上诉期间,地政总署会继续暂停接收以私人协约方式申请政府土地,及以换地方式申请政府土地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请,亦会暂停处理已接收的该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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