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仅六成中高龄就业计划雇员留任逾半年 两年跌一成半
劳工处现时推行中高龄就业计划,审计署今(17日)公布《第七十二号报告书》, 提及当中问题。
审计署在报告中提到,过去不少合资格雇主未有申请中高龄就业计划,申请计划的雇主只占合资格的总数两成。
同时报告又提到,在2017年只有约六成中高龄就业计划雇员在留任超过半年,相较2015年同期,数字下跌了近16%。审计署建议劳工处检讨计划成效,并协助在留任方面有困难的中高龄求职人士。
劳工处现时推行中高龄就业计划,透过向雇主发放培训津贴,鼓励雇主聘用年满40岁或以上的求职人士,并为他们提供在职培训。而按照计划,参加的雇主要为40岁至60岁以下雇员提供3至6个月的在职培训,而60岁或以上雇员则为6至12个月的培训。
然而审计署提供的数字显示,在2014年至2018年间,合资格并提交申请的雇主平均每年仅565宗,占合资格就业个案2,660宗的21.2%;换言之超过两成的雇主即使聘用合资格的求职者,但都仍未参加中高龄就业计划。
雇主聘长者非为政府津贴
据劳工处的答复,中高龄就业计划办事处会致函符合申领资格的雇主,邀请他们参加计划,并对每名未回复的雇主最多致电三次作跟进。申请所占百分比偏低,劳工处解释是因为部分雇主聘用年长人士并非为政府津贴,而且有公司更认为,如申请有关津贴或会对公司形象带来不利影响。
而在参加计划的就业个案留任期方面,2017年4月至9月间61.8%个案在半年内离职,相较2015年同期的77.7%,跌幅达15.9%。
审计署建议,劳工处应采取措施鼓励雇主参加计划,并应检讨计划在推动聘请中高龄求职人士方面的成效。署方认为,劳工处亦要监察获发津贴的就业个案留任率,并协助在留任方面有困难的中高龄求职人士。
目前中高龄就业计划容许雇主延长雇员在职培训时间,最长者可达12个月。为了查明雇主有否在雇员完成培训后继续聘用有关雇员,审计署又建议劳工处应纪录最少12个月的留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