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卓然去年获委刑事检控专员延半年才刊宪 郑若骅:12月正式晋升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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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于本月11日在宪报刊登公告,公布行政长官早已于去年6月29日委任梁卓然为刑事检控专员。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30日)书面回复指,梁卓然于署任期完结后,于去年12月下旬正式晋升为律政专员,并安排本月才刊宪。她又指,回归后合共有三任刑事检控专员在署任3或6个月后获实际升职,分别为麦伟德、薛伟成以及梁卓然。

梁卓然于去年12月下旬获公务员事务局批准正式晋升为律政专员,其生效日期追溯至去年6月29日,并安排随后于本月11日刊宪。(资料图片)

政府于前年12月29日曾在宪报刊登公告公布行政长官,于同日委任时任首席政府律师梁卓然为刑事检控专员,另外又于本月11日在宪报刊登公告,公布行政长官早于去年6月29日委任梁卓然为刑事检控专员。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提出书面质询,问及政府为何于超过半年后才刊宪其任命,郑若骅回应指,梁卓然于前年底经进行内部晋升及公开招聘程序后获委任为刑事检控专员,并署任刑事检控专员6个月;有关任命于同年12月29日公布及刊宪。

而在6个月的署任期完结和完成与聘任公务员相关的行政程序后,梁卓然再于去年12月下旬获公务员事务局批准正式晋升为律政专员,其生效日期追溯至去年6月29日,并安排随后于本月11日刊宪。

郑若骅表示根据既定的公务员聘任程序,遴选程序包括组成遴选委员会、订立遴选准则等,遴选委员会的建议亦会按规定征询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的意见。(资料图片)

郑若骅又指,根据既定的公务员聘任程序,遴选程序包括组成遴选委员会、订立遴选准则等,遴选委员会的建议亦会按规定征询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的意见。而自回归起,本港共有三任刑事检控专员在署任3或6个月后获实际升职,分别为麦伟德、薛伟成以及梁卓然;另外杨家雄于2013年9月经公开招聘程序获委任为刑事检控专员,并不涉及署任安排。

梁卓然早前曾处理七警案、旺角骚乱及占中事件。他在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8年成为大律师。他在1995年加入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任职检察官,1997年晋升为高级政府律师。他在2009年成为副首席政府律师,2013年12月再擢升为首席政府律师。梁卓然自加入律政司以来,一直在刑事检控科工作,由2012年起担任副刑事检控专员。2015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