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两个取消期方案 消委会:支持7日冷静期及14日退款期
政府今日(15日)公布展开强制性冷静期公众咨询。消委会新任主席林定国表示,支持7日冷静期及14日退款期,让消费者有充裕时间考虑是否行使取消合约权利。对于政府提出合约3,000元以上才受规管,与消委会早前建议500元以上有出入,他解释,两者门槛的出发点不同,消委会参考海外做法,政府则以本地投诉个案作基础,不能直接比较。
他又称非常欢迎有公众咨询及感到鼓舞,并同意先聚焦预缴式、涉及金额大的美容及健身行业,循序渐进。
消委会研究报告倡较大适用范筹
消委会去年发表冷静期研究报告,建议涵盖500元以上及6个月以上合约,适用范围包括美容、健身、时光共享、遥距及非应邀合约。但政府推出的公众咨询文件中,只提出立法规管美容及健身行业,合约金额门槛更提高至3,000元起,及未对合约期限长短有限制。
对于政府未有完全采纳消委会建议,林定国表示,会深入研究相关理据,不觉得政府不尊重消委会。他指,消委会参考海外经验订出500元“门槛”,而政府则以海关投诉个案金额为主,“我们需要时间研究,是否需要更新内部数字,但现阶段评论门栏是否过高,言之过早。”
林定国又指,明白罚则方面需平衡各方因素,若提出严苛刑责,需给社会各界多些时间考虑和研究。对于若有商户违反新例,将交由海关调查及发出执行通知,他认为做法适当。
消委会发言人表示,去年4月发表“倡议设立强制性冷静期”的研究报告,就政府咨询文件的建议内容与该会所倡议的十分相近,深表鼓舞,消委会全面支持政府建议强制性冷静期聚焦于美容和健身服务行业。
根据消委会投诉数字显示,不少有关于不良营商手法的投诉均涉及美容和健身服务,当中牵涉的交易属预缴式消费和金额亦较高。咨询文件中提出冷静期和退款时限有两个方案,包括3个工作日冷静期和7个工作日退款期、或7个历日冷静期和14个历日退款期,消委会支持后者方案,以便消费者有充裕时间处理退款安排。发言人表示,将尽快完成硏究咨询文件的内容,向政府进一步提供意见,并呼吁市民各界积极参与咨询,争取就冷静期尽早立法,遏止不良营商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