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年内制定合约冷静期法例框架 并提交立法会 会设具体罚则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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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愈来愈关心消费者权益,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指,局方将展开5个新范畴工作,包括销售合约制定冷静期、立法规管人对人电话促销、一笔过拨款予消费者委员会和竞争事务委员会处理诉讼工作、冀尽快通过《旅游业条例草案》及成立旅监局,及就《商品说明条例》继续督促海关执法。

邱腾华指,将就销售合约制定冷静期,希望在今年内将立法建议的框架,提交立法会,包括如何界定行业、豁免范围、具体操作措施、罚则等。(资料图片 / 钟伟德摄)

近年美容及健身行业屡传以不良销售手法,逼使市民购买产品。邱腾华今(18日)表示,已收到消委会有关冷静期的研究报告,建议集中于投诉较多、涉及金额大及强压式销售手法较多的行业设立法定冷静期,让消费者在签订合约后,于特定时间内可取消合约。

他说,政府不打算在所有行业都实施冷静期,但美容及健身业均有类似情况,故希望在今年内将立法建议的框架,提交立法会,包括如何界定行业、豁免范围、具体操作措施、罚则等,并在年内有草案。

邱腾华表示,将一笔过拨款予消费者委员会和竞争事务委员会,处理诉讼工作。(资料图片 / 李泽彤摄)

政府计划拨款作诉讼及法律服务 保障消费者权益

邱腾华又表示,人对人促销电话对市民造成滋扰,经过多方讨论研究,大部分议员、党派同意立法规管,容许消费者选择拒收促销来电,政府亦会著手草拟法例,希望尽快将法律建议提交立法会。他续指,政府计划一次过拨款1,000万予消委会,及2亿元予竞委会,以作诉讼和法律服务工作,保障消费者权益。

此外,就本港旅游业界不时遭旅游投诉,邱腾华指,早前向立法会递交《旅游业条例草案》审议,希望可早日通过后,成立旅监局规管业界。他又说,《商品说明条例》实行后,对不良营销有一定阻吓力,局方将继续督促海关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