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线】设计顾问主管:修改连续墙应先获屋宇署批准 方可施工
撰文: 陈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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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中线独立调查委员会今日(12日)下午继续聆讯,沙中线设计顾问阿特金斯 (Atkins)亚太区结构部主管宋治民作供。宋治民供称,东面连续墙削低石屎,并以连续钢筋代替螺丝帽接驳,认为属小型更改,惟须事先得到屋宇署审批方可施工。
代表政府的大律师周伟伦提及,礼顿证人曾作供指东面连续墙的设计修改,并不影响结构的稳定性,且不需要得到屋宇署批准。宋治民否认,指出连续墙属地基工程,故地基有任何改动,并不纳入屋宇署的作业备考(ADM-19)所提及的无须事先获批准及同意,并再次解释此情况下应先咨询屋宇署讨论改动方可施工。
代表礼顿的资深大律师石永泰随即质疑,东面连续墙削低石屎工程不属地基工程一部分。宋治民不同意,续指屋宇署曾发出审批图则信件,内容经已就涉事工程定义为地基工程。
宋治民又指,就近日港铁及礼顿向委员会呈交的联合声明,当中夹附的图则包括不同墙板的设计修订,自己有协助制备连续墙的竣工资料。代表委员会的大律师卓元畅提及,制备竣工图则期间,需依赖地盘照片或其他图则,问及宋是否正常做法。宋治民否认,表示“正常唔会做返转头”,又解释正常做法应是施工期间同步制备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