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宽新界东北寮屋上楼门槛 村民:似为非法㓥房度身订造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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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于2007年宣布“新界东北发展计划”后,多年来争议不绝。发展局今年5月公布加强清拆行动的特惠补偿及安置安排,包括引入免资产审查的安排,合资格的寮屋户可获安排入住房协兴建的安置单位。
位于发展区之中的上水天平山村,近日有村民投诉指,村内近年出现不少非法构筑物,疑有附近村民把非住用寮屋改建为居住用途,或自行搭建新的构筑物,内部均划为㓥房并出租。
记者向天平山村居民协会主席廖健文了解,他证实事件,并指出政府5月公布的新安排,不少居于非法构筑物中的居民均可成为合资格入住安置单位的寮屋户。他亦质疑,政府早前把古洞北及粉嶺北新发展区的冻结登记日期由2014年突然改变为2016年,使某些于2014后特意搬到天平山村的㓥房者被囊括在新赔偿安排内,做法不公。他形容是政府的方案是令违法行为合法化。
地政总署回复指,寮屋管制办事处于本月派员到该些地段,惟因构筑物被围封,未能入内作详细调查,亦未能联络土地业权人或占用人,故此未确定有否违规情况,未来会继续跟进个案。

不过,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北区区议员刘国勋指出,政府冻结登记延后,只是将2014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的时间纳入被收地者的安置上楼资格中,以便更贴近实际收地日期进行补偿计算。他表示,参与2014年的冻结登记依然是获得补偿的必要条件,被收地者一定要当时已居于收地范围内才能获得安置补偿,因此2014后搬到当地的㓥房者,亦可获安置补偿情况在现时的制度下并不会出现。

2014至2016年期间 村内曾有10多个地点出现“异动”

天平山村居民协会主席廖健文指,近十年来,他都定期在天平山村作纪录,拍下违法构筑物搭建时及搭建后的情况,他形容,在2014至2016年期间,村内曾有10多个地点出现“异动”,他举了7个地段作例子,指当中部分属于新搭建构筑物,部分就由非住用寮屋改建为居住用途,且疑“越㓥越细”,不断分租;部分位于发展区内,部分位处发展区边陲、拟发展区内。

廖健文称,在天平山村,属于在1982年前已存在的“原住民”不足200户,但现时村内户数超过1000户,质疑大部分都属非法寮屋住户,他更质疑部分构筑物搭建者非居于该地址,只用作登记家人名字,以求在安置时可以家人名义得到安置房屋。他又估计在整个东北发展区约有10000户,当中有8成,即约8000户属违规寮屋住户。

天平山村居民协会主席廖健文指,近十年来,他都定期在天平山村作纪录,拍下违法构筑物搭建时及搭建后的情况,他形容,在2014至2016年期间,村内曾有10多个地点出现“异动”。 (郑翠碧摄)

发展局5月公布新的安置安排

根据政府在5月公布的新安排,无论是持牌住用或非住用构筑物,及已登记住用或非住用寮屋的住户,只要在清拆前登记(冻结登记)中记录在案,并在紧接清拆日期前仍居于受影响的构筑物;及在紧接清拆前登记日期前,连续居于受影响构筑物达7年;及符合其他准则,都可以有机会入住房协兴建及管理的专用安置屋邨的资助出租或出售单位,而且免经济状况审查。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5月出席记者会,提出加强收地赔偿等安排。(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批评政府“龙门任佢搬”

廖健文质疑,政府原定冻结登记日期为2014年,但突然于今年公布以2016年的登记作准,做法有问题,“可能有些事发生了,所以延迟界线,新方案就好像为佢哋(非法构筑物居民)度身订造一样,令佢哋合情合理合法上楼﹗”他解释,天平山村并不属于新界东北发展区的前期及第一期工程范围,根据政府现时估计,约于2023年后才会清拆,他认为,冻结日期改定于2016年,就可囊括到某些于2014后特意搬到天平山村㓥房者,而这些人于2023年刚好住满7年,正好符合上楼资格。他批评政府用行政手段把违法行为合法化,“龙门任佢搬﹗”

廖健文认为,居于寮屋改建的㓥房中的居民,若本身没有住屋需要,但都可获得上楼机会,影响到真正有需要住公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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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部分地段本来并无寮屋登记构筑物

记者向地政总署查询,获回复指,廖健文所指的7个地段,当中有2个在寮屋登记时显示没有寮屋登记构筑物;另外5个地段,分别有7至11个寮屋登记构筑物,当中分别有4至9个的登记用途为非住人用途。

地政总署指,过去三年北区地政处只收到有关其中2个地段的投诉,其中一个已发警告信要求业权人纠正;另一个地段则已“钉契”,地政处会根据工作优次按序重收该地段。另外,寮屋管制办事处于今年11月1、2及5日派员到上述7个地段,惟现场发现构筑物被围封,未能入内作详细调查,亦未能联络土地业权人或占用人,故此未确定有否违规情况。寮管处职员已张贴联络通知,地政处和寮管处会继续跟进个案,包括使用无人机协助调查。 

地政总署:因新发展区的工程范围改变 故进行增补清拆前登记

不过,地政总署补充,根据纪录,只有2个地段位于粉岭北新发展区范围内,受有关发展清拆影响。署方并指于2014 年1月为古洞北及粉嶺北新发展区计划受影响的构筑物、住户、商户及厂户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拆前登记;其后由于新发展区的工程范围改变,地政总署遂于2015年12月及2016年11月为新增受影响范围的构筑物进行增补清拆前登记;署方已完成古洞北及粉嶺北新发展区计划的清拆前登记,不会再次进行清拆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