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屋住户自愿登记计划接受申请 为期一年 配合新收地赔偿方案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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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提出加强政府收地的特惠补贴及安置安排,包括放宽寮屋户的特惠津贴至现时的120万元,以及允许合资格住户可免经济审查,入住房协兴建的安置单位。
地政总署今日(1日)公布“寮屋住户自愿登记计划”开始接受合资格寮屋居民申请,计划为期一年,并将于2019年10月31日截止。
“寮屋住户自愿登记计划”为期一年,属一次性质。参加登记计划的住户,必须自2016年5月10日或以前,已一直居于持牌非住用构筑物,或于1982年寮屋登记的非住用寮屋。
地政总署称,合资格的住户必须递交申请并符合登记要求,才可于日后政府的发展清拆行动中,被视为符合补偿及安置安排的资格。而住户的寮屋不会因改作居住用途,而被撤销寮屋登记及清拆。不过,仍须继续遵从现行寮屋管制政策的规定,包括不得扩大或加建,亦不得未经批准以未经登记的材料改建。
“寮屋住户自愿登记计划”的简介及申请表格,可于地政总署各分区地政处、清拆办事处和寮屋管制办事处,以及民政事务总署辖下各区民政咨询中心索取。有兴趣的住户亦可于地政总署网站下载表格。
根据发展局于5月公布的政府收地的特惠补贴及安置安排,寮屋户的特惠津贴将由上限60万元,增加至现时的120万元,以及允许合资格住户可免经济审查,入住房协兴建的安置单位。局方预料于古洞北、粉岭北的发展区内,约有200至300户可获额外上楼,安置屋邨主要位于粉岭百和路、洪水桥及古洞第24区,料可提供约6,000伙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