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涉贪】冯程淑仪豪宅用陈婉玉51万付订 与情敌9年后换楼
《香港01》2016年独家揭发,前高官冯永业及高官冯程淑仪夫妇,与赌王姨仔陈婉玉换楼丑闻,涉嫌有利益冲突。今日廉政公署正式起诉冯永业与陈婉玉,控告他们涉嫌贪污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以及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冯永业曾承认与陈婉玉有婚外情,根据案情,冯永业接受陈婉玉51万元,作为他购买罗便臣道豪宅的订金。《香港01》翻查注册资料,发现该豪宅就是冯程个人名下、居位多年的雍景台单位,约九年后,冯程以这个雍景台单位和650万元,与陈婉玉交换跑马地成和坊两个单位。记者向冯程查询,是否知悉她买楼的订金来自陈婉玉,至截稿时未获回复。
根据廉政公署公布,冯永业的其中一项控罪指冯永业涉嫌于或大约于2004年9月28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陈婉玉接受51万港元,作为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于优待她及由她控制或与她有关连的三间公司的报酬;另一项控罪指,陈婉玉涉嫌于或大约于同一日以相同目的向冯永业提供51万港元;另一项控罪,指冯永业于或大约于2004年9月28日接受陈婉玉该笔51万港元的款项,作为他购买香港罗便臣道一个物业的临时订金。
冯永业和陈婉玉今日(8月31日)被廉政公署正式落案起诉,二人已获准保释,下周二(9月4日)应讯。
陈婉玉给51万冯永业 冯用以买楼给太太
翻查资料,案中提及的罗便臣道物业,与冯程淑仪与陈婉玉换楼丑闻的豪宅雍景台单位,资料吻合。首先,涉换楼丑闻的雍景台单位同样位于罗便臣道;而这个单位于2004年1,020万元购入,根据交易文件,临时订金正是51万。值得留意,这个单位由冯程淑仪的名义买入。
《香港01》2016年独家揭发,时任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在2013年,把上述雍景台单位,加上650万元,与赌王何鸿燊三太的胞妹陈婉玉名下公司,交换跑马地两个相连单位,冯并向陈缴交650万元作为差价。
买卖文件并无显示,2004年冯程淑仪购入单位时,临时订金的资金由来。但根据廉政公署披露的案情,原来这笔5%的临时订金,正是由陈婉玉支付。
冯永业与陈婉玉有婚外情 涉航权利益冲突及换车
换楼丑闻被揭发后,冯永业承认,与陈婉玉有婚外情,廉署的调查,原来他们早于2004年就有关系。不过冯永业与陈婉玉的关系,不只这51万元,他们曾经换车,在航权事物上亦涉嫌有利益冲突,冯又曾签名代表陈婉玉的公司卖楼。
冯永业于2003至2006年间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时,主理航权、直升机机场扩建等事务,陈婉玉于同一时期出任直升机公司的股东及行政总裁,期间公司成功中标,夺得上环港澳直升机场专营权,又受惠于中港开放航权,成功申请成为第二家经营广州线的指定航空公司。他们二人更曾在2005年一同出席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及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会议。
除了涉嫌利益冲突,他们更曾涉换车。冯永业于2009年曾以玛莎拉蒂(Maserati)豪华跑车代步,该车在2005年新车落地后,是由陈婉玉、赌王何鸿燊及三太陈婉珍等人任董事的公司所购入,至2009年转让予冯永业个人名下。
冯永业现任机管局企业发展执行总监,已被暂停所有职务。
案情关键非换楼 冯程淑仪免于起诉
《香港01》2016年独家揭发冯永业、冯程淑仪与陈婉玉换楼和涉嫌利益冲突后,全港关注事件,及后廉政公署正式落案调查,直至今日(2018年8月31日)正式落案起诉冯永业和陈婉玉。
根据廉政公署的公告,“根据有关法律意见,并无足够证据向其他受查人士提出检控”。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大律师郭荣铿分析,这次廉政公署起诉的关键,是用作购入罗便臣道物业的51万元临时订金,以及冯永业与陈婉玉的利益冲突,并非冯程淑仪换楼,因此冯程淑仪免予起诉。
记者联络冯程淑仪,获悉她目前并不在港。根据她女儿的社交网站,冯程淑仪四日前在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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