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用家入禀告Gobee.bike 获赔30元余额及30元讼费
撰文: 黄雅盈
出版:更新:
共享单车Gobee.bike上月18日结束香港业务,并表示只会向登记用户退回全数按金399元,但不会退回帐户内的余款,引起大批用户不满。
民间组织“沙田脉搏”召集人林宇星,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Gobee.bike母公司索偿帐户内的余额30元。由于被告并无出席聆讯,故审裁官判其胜诉,获赔偿30元及30元讼费。
林宇星早前入禀指,Gobee.bike于上月宣布清盘,惟只会退回按金,余额则鼓励用家在上月17日前用尽,余额即使未用尽亦不会退还。他在上月10日起,即Gobee.bike最后一天运作日期,多次尝试租用单车,但每次扫描单车的QR code时,电话均是显示“This bike has been reported as broken”(单车已损毁),令其不可以在限期前使用余下的充值额。
同时,他又提到街上可供租用的单车数目很少,故认为Gobee.bike一方并无履行服务承诺;由于被告人并无出席聆讯,最后审裁官判林胜诉,获赔偿30元及30元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