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辩论.专访】规划署前助理署长伍华强:公私合营是上贼船

撰文: 梁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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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正展开为期5个月的“土地大辩论”,除了粉岭高尔夫球场去留成为公众焦点,透过公私营合作发展新界私人农地,亦引起极大争议。
规划署前助理署长伍华强接受访问时表明,公私营合作只会令政府被发展商“牵着鼻子走”、“俾人揾笨”,更指做法只会令发展商“吊高嚟卖”,将香港人“送上贼船”。
(系列访问之12)

伍华强反对推行公私营合作。(卢翊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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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曾出任规划署助理署长的伍华强,曾担任现已改组的中央政策组政府城市规划师,亦是地产代理监管局前行政总裁。他说,看到近期关于土地供应的争论,令他不得不出来发声。

伍华强认为,公私营合作建基于私人发展商在建屋时预留一定比例作公营房屋,而政府则为发展商提供基建设施,即俗语“你出鸡,政府出豉油”。他认为,过去不少发展商将农地改建为大型私人屋苑,其农地本来亦没有基建,只要地盘面积足够大,要解决基建易如反掌,相关成本与整个发展项目相比微不足道。

土地小组其中一个选项,是以公私营合作模式发展新界私人农地。(资料图片)

行使《收回土地条例》 法律挑战风险不高

伍华强形容,倘政府以《收回土地条例》发展新界新市镇,现时发展商手上的农地储备,将会由“黄金”变“牛屎”,因为他们不能透过修改地契发展,要交回政府手上统一发展。他认为,在这种情势下,发展商更愿意政府推动公私营合作,因为倘若其手上持有的农地,“预期价值”即未来可发展的空间,都被政府扼杀,只能维持现时的农地用途不能建屋,亦只能被政府以农地价格收回,公私营合作发展农地就变成发展商最佳选择。

但伍华强提醒,近期不断有声音指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或会遭受司法覆核挑战,这个说法其实并不合理。他解释,发展商若要向政府司法覆核,只能针对发展图则上指定作私人住宅发展的农地,而不是收回私人农地发展公共用途的地段,换言之,倘政府收回私人农地兴建公营房屋,其实受法律挑战风险不高。

伍华强形容,公私营合作是政府“俾人揾笨”。(卢翊铭摄)

伍华强又批评,近年农地的价值不断被炒高,与相关地主的预期“发展梦”有关。他指出,如果政府及土地供应小组都提出推行公私营合作,变相是在“干柴”加上“烈火”,令土地炒卖甚至楼价更炽热。他又说,私人农地发展本来应由发展商自行兴建基建,但倘政府为对方主动提供,是“俾人揾笨”,“公私合营变相系求人去做嘢,求人永远唔矜贵,吊高嚟卖,更会俾人认定,系官商勾结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