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梁天琦今从荔枝角转仓 料转石壁监狱服刑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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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历大年初二凌晨的旺角骚乱事件,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及两被告因暴动等罪成,并于本周一接受判刑,梁被判入狱6年,另两被告则分别入狱7年及3年半。三人今(13日)从荔枝角收押所分发到不同监狱,据悉,梁将会被分发至大屿山石壁监狱服刑。

梁天琦穿上囚衣转仓至石壁监狱。(洪业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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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分别为:梁天琦(27岁)、卢建民(31岁)及黄家驹(27岁)。梁在开审前承认一项袭警罪,他与卢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于砵兰街的暴动罪成;梁则被裁定于亚皆老街的暴动罪成,他在开审前并承认一项袭警罪;黄则在开审前承认一项暴动罪。控罪指他们于2016年2月8日晚至9日凌晨,在旺角参与暴动,梁并被指当日曾在亚皆老街袭警。

梁及另两被告被判3年半至7年不等

法官在判刑时一再重申,对政治不满也不能诉诸暴力,他亦提到,卢建民所涉在砵兰街的暴动罪,因当时聚集人数达500人,当中有人向警掟砖、卡板及长棒等,量刑起点亦转重;而梁及黄则涉及在亚皆老街参与暴动,当时聚集人数只有约200人,但警员只得约10人,警员无力抵御至最终有警员向天开了两枪,故把梁的刑期定为6年。黄则认罪,较大的刑期扣减,被判入狱3年半。

案件编号:HCCC 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