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梁天琦刑期第二高 此前最重判囚4年9个月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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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骚乱案,包括梁天琦在内3名被告今日(11日)判刑。梁天琦就暴动及袭警罪被判入狱6年,另一名被告卢建民入狱7年,是骚乱案历次审讯之中,判期最重的一批被告。至于另一名被告黄家驹入狱3年半。
在本次判刑之前,区域法院已先后处理了5宗涉及旺角骚乱的暴动案,刑期最重的被告,要数到男技术员杨家伦,他因被指焚烧一辆的士,被重判入狱4年9个月,但仍较梁的刑期为轻。
杨家伦被指在旺角豉油街,将烧着的纸皮箱放在的士旁,法官认为他与相中放火人士一样有“少少哨牙”,是同一人。杨去年被裁定暴动及纵火罪成,入狱4年9个月,他于今年3月提出上诉,但上诉庭驳回申请。
另一宗判刑较重的,是18岁被告莫嘉涛。案发时只有17岁的他,除暴动罪外,亦有另一项刑事毁坏罪成,上月31被判入狱4年3个月。同日的审讯中,另有一名70岁被告陈和祥被判入狱3年5个月,是旺角骚乱案中年纪最大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