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案】官:庭上拍照情况令人关注 手机可快速传开无法收回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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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子唐琳玲在高等法院庭内拍下有被告、律师、传译员及书记等的照片,并疑把其中两张相上载至微信(WeChat)。法官今判唐藐视法庭罪成,判入狱7日,陈官判刑时特别指出,法庭内使用手机及拍照逐渐变成一个问题,特别是手机拍照后,可快速传开,无法收回,实在令人关注。

唐琳玲因在庭内拍照,被控藐视法庭罪。(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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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内拍照已成令人关注问题

法官陈庆伟在判罚唐琳玲(35岁)时说,本案是首宗在高等法院处理,在法庭内拍照的案件,没有案例可参考。但指在法庭内使用手机及拍照,逐渐变成一个问题,而有关的关注是明显的,特别是有关行为令陪审员陪感压力,令他们感担心。

陈官又指,陪审团对庭内有人拍照非常敏感,而法庭必须保护陪审员免受干预,就如法庭一向会向陪审员提供特别通道,将他们与公众隔离,就是要确保他们的安全。且手机拍照后,可快速传开,而且无法收回。

不排除唐只想向朋友炫耀

陈官又指,虽然本案没有陪审员,但本案的控罪涉高度的政治性,而且本案涉8名大状,为了处理本案已花掉很多时间及金钱,这些都是纳税人的金钱,故唐的行为除了造成严重破坏,而成本亦非常高昂,加上唐所拍的照片已上存到其微信帐户,虽然她在审讯时,显出部分悔意,而她的目的可能只是所为了向朋友炫耀,惟案件严重,故判她须即时入监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