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景岭街市买鱼仔送毒鸡泡鱼 网民及时发现避过全家中毒
买鱼要小心,随时获赠毒河豚。近日有网民称在调景岭彩明街市买鱼后,回家发现当中掺杂5条俗称“鸡泡鱼”的河豚,大小如10元硬币。有生物专家证实,该网民上载的鱼照片是一种有毒的河豚“弓斑多纪鲀”(Takifugu ocellatus),常见于本港大屿山一带水域。
《香港01》今日(26日)到彩明街市巡视,发现其中一鱼档将梭罗鱼掺杂两条疑似河豚,鱼贩坦言河豚的体型跟梭罗相似,渔民放置及运送时有可能将河豚与其他鱼种混杂一起。
食物安全中心指,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强烈的海洋生物神经毒素,人类摄入约1至2毫克河豚毒素便可致命。《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规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必须适合供人食用,触犯者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有网民昨晚(25日)深夜在Facebook专页“ 将军澳+西贡友”帖文指,到调景岭彩明街市购买28元一斤的梭罗鱼准备滚汤,回家处理时发现当中掺杂俗称“鸡泡鱼”的河豚。该网民在帖文中指,已经联络鱼档,对方承诺日后会多加留意,帖文者又提醒其他市民购买鱼时要留神。
记者在同一街市买梭罗鱼中发现毒河豚
记者今日早上(26日)以顾客身份到彩明街市巡视,发现街市内约8个鱼档中,最少有两个档摊出售梭罗鱼,部分只有约5厘米长,售价为28元至30元一斤。记者在其中一档买了一斤梭罗鱼,档主即时发现当中有两条疑似河豚,将牠们放到另一边。该鱼贩坦言,河豚的体型跟梭罗鱼相近,渔民放置及运送时有可能将这种鱼跟其他鱼混杂一起,又指明白不当处理河豚会引致中毒,颇为危险,强调有所发现时会将其弃掉。
问到是否有顾客发现相同问题而投诉时,鱼贩说:“我哋尽量都整嘅,因为都易分得出,如果无整走都可能系漏网之鱼啦!”另外,鱼贩眼见记者有所担心,更叮嘱说:“记住返屋企洗嘅时间小心睇多次呀!”
鱼类学会会长:河豚不难分辨
香港鱼类学会会长庄棣华表示,河豚不会特别难分辨,因为比较“出名”,渔民档贩一般而言都会认识,并将之去掉。当然,购买一大盘小鱼时,始终有夹杂进去的风险。他指,如果要避免误买误食,见到不太认识的鱼类时,须先问清档贩,市民不应随意切开其内脏或是将之剁碎,避免毒质渗出。
少至1毫克河豚毒素足可杀人
食物安全中心网页资料显示,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强烈的海洋生物神经毒素,人类摄入约1至2毫克河豚毒素便可致命,病者会在吃下毒素后10至45分钟出现神经和肠胃症状,死亡通常在进食后的6小时内发生。(详细内容另见稿)
本港有出现零星的河豚毒素中毒个案,卫生防护中心于2016至2018年间共录得3宗与河豚毒素有关的食物中毒个案,共影响3人,当中没有死亡个案,他们在发病前都曾进食河豚。
2016年食物安全中心在市面上河豚花胶样本检验出河豚毒素,2012年则曾验出有石班鱼干小食含河豚毒素,即时要求有关产品停售、下架及回收。
其他鱼类亦可能含有河豚毒素,例如2007年3月,广东湛江市爆发因进食云斑裸颊𫚥虎鱼的食物中毒事故,有一名村民死亡,牠就是一种含有河豚毒素的𫚥虎鱼。
食环署今到街市巡查未有发现
食物环境卫生署回复《香港01》指,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任何人士如出售不宜供人食用的食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由于河豚可能含有毒素,若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发现有人售卖河豚,会劝止商贩出售;如商贩不合作,该署人员可引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59条把河豚检取和移走,并进行化验。如化验结果证实河豚不宜供人食用,有关商贩会被检控。
食环署今日(26日)接获有关转介后,已即时派员到怀疑涉事的街市调查,但没发现有鱼档售卖河豚;在过去12个月,食环署没有接获在西贡区有河豚出售的投诉。发言人提醒市民应避免购买及自行宰洗河豚、刺规或不知名鱼类作膳食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