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委会改革】纱布封喉事故等6年 本月聆讯 家属叹难挑战专业

撰文: 陈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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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委会改革条例争议扰攘两年,最终上月底(3月)通过,修例后医委会审裁员数目由现时14人增加至最多140人,初步侦讯委员会及研讯小组数目将加至多于一个。人手增加后,是否能如预期,处理个案时间由6年大幅减至2年?
医疗失误的投诉人为自己、为挚亲讨回公道的路一向难行。轰动一时的九龙医院“纱布封喉”事故,病人2011年逝世,死者儿子王冰芸于2012年向医委会投诉医生专业失德,历尽波折,至6年多后,本月终就案件召开纪律聆讯。他明言普通市民没有专业知识,很难挑战医生的专业。
另一投诉人黄先生为亡妻争公道达5年,医委会一度排期聆讯但突然撤回, 他批评若不增加处理投诉的透明度,“即使加几多人都无用”。

王冰芸为亡父奔走多年,为的只是讨回公道。(林若勤摄)

无奈很多事是自己控制不了

这条通往公义的路,王冰芸已经走了6年多,终点可望不可即,他会以平常心面对聆讯。他自评成功率为“一半一半”,无奈很多事是自己控制不了,所能做到的就是将自己的个案“摆上台”,起码让大家知道事故因由。

批评依赖投诉人搜证做法 投诉人:你畀人抢嘢报警 都唔系由你搜证

对于医学会会长蔡坚早前提及,新投诉个案的证据仍需由投诉人提供,王冰芸以市民报警作喻,若有人被抢劫,市民报警后由警方搜证调查。王批评现时由病人搜证的做法不利投诉人,普通市民不认识医学词语,若欠缺专业人士的协助,很难挑战医生的专业,他相信有不少同路人遭驳回投诉后,很快便放弃争取。

黄先生曾向传媒控诉,促医委会交代“弹弓手”撤回聆讯的决定。(资料图片)
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及《医生(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第12(2)条的规定,如初侦会决定不进行研讯,则申诉人及被告人均无权查阅与该个案有关而由任何其他人呈交初侦会的任何资料或文件(包括专家意见及被投诉医生的书面解释或证供)。初侦会不会在决定是否将个案转呈医委会研讯之前,向申诉人提供上述资料或文件。 若初侦会主席及副主席在征询该会业外委员的意见后,或初侦会经详细考虑个案后,决定驳回个案并不进行研讯,秘书会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投诉医生有关决定。同时,秘书亦会告知申诉人作出该决定的原因和理据。 为提高医委会投诉处理机制的透明度,政府在《2017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中建议移除《规例》第12(2)条初侦会不可向他人发放相关文件的限制。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书面回复立法会议员提问(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