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租户及申请人涉虚报资料过去5年涉970宗 成功检控率达九成
撰文: 梁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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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一名年仅29岁的公屋单身申请人士,因隐暪拥有248万元存款未有申报,被法院裁定虚假陈述罪成,判囚14日缓刑两年。房委会表示,过去5年就公屋租户及申请人,因虚报资料而被控“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一共发出了约970张传票,当中成功被检控的传票数目约880张,成功检控率超过90%。
一名市民于七年前申请公屋时漏报当两天散工所得薪金,早前被控“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 ”罪成,他早前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出上诉,日前获判得直。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提出书面质询,要求房委会提交相关资料。房委会称,会与律政司研究判词,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运输及房屋局则回复指,过去五年房委会就公屋租户及申请人,因虚报资料而被控“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一共发出了约970张传票,当中成功被检控的传票数目约880张,成功检控率超过90%。发出的传票中,约有360张与虚报工作收入相关,但无备存进一步分类数字。当局又指,过去五年有约1,100宗公屋申请因提供虚假资料而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