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国歌随时断正? 资深警:球迷手机片可作证供 郭荣铿批儿戏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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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将于今日(30日)至11月4日举行,料届时将审议《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议案通过后,港府便展开本地立法程序。
外界对《国歌法》本地立法的其中一个关注点,是侮辱国歌的定义及如何执法。有资深警务人员表示,参考过往经验,只要国歌法条文写得清晰,警方执法难度不大,例如利用球迷当场拍摄的影片或街头闭路电视片段,已足以作为呈堂证供。换言之,港府完成立国歌法后,球迷因嘘国歌而被起诉并非天方夜谭。

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底至11月初审议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3的议案。(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月通过《国歌法》,对奏唱国歌时的行为作出规范,包括需“肃立、举止庄重及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等,并进一步提高对侮辱国歌行为的惩处力度。《国歌法》订明,“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15日以下拘留,一旦构成犯罪则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今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将开始审议《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草案,并预料最终会获得通过。

本港早前多次出现球迷嘘国歌情况,甚至有人在唱国歌期间做出不文手势,当《国歌法》在港实施后,警方如何执法? 有资深警务人员表示,国歌法在本地立法时,若法律条文能尽量清晰,如列明何谓在言语、行为、标语展示或动作手势上构成侮辱国歌,届时只要警方根据法例执行,相信在执法上一点难度也没有。

他以较难举证的游荡罪为例。现时《刑事罪行条例》并没有就“游荡”一词下定义,要在街上留连或闲荡多久才算是“游荡”,如何证明游荡行为、地点,以及故意妨碍他人使用该地方,须视乎个别情况而定。虽然法例上存在灰色地带会增加调查的难度,但无碍警方执法,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警方会就疑犯的行为作出初步判断,待搜集足够证据后,会寻求律政司的指示再决定是否作出检控,他认为日后《国歌法》“好大机会”是循这个方向而行。

早前有球迷在香港足球队比赛播放国歌时发出嘘声,引起争议。(资料图片)

至于如何举证,该名警务人员指出,在以往的游行集会中,若有人干犯刑事罪行,警方和民间的录影带可作呈堂证供,只要执法人员能够在影片中办认到疑犯的动作,以及向片段中的现场人士录取口供,便可作为证据。他相信,只要《国歌法》在进行本地立法时,相关法律委员会清楚列出条文细节,初段执法并不困难。

身兼大律师的公民党议员郭荣铿认为,若警方以影片为《国歌法》执法,手法儿戏。他质疑如非即场拘捕,单靠影片难以在认人程序中寻找疑犯,举例球迷在球场上可能会戴口罩,便不能靠容貌事后拉人。他又指出,演奏国歌时背向国旗,亦都难以证明为对国歌不敬。

他强调应尊重国歌,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附件三后,亦须在本地立法,届时应清晰界定何谓不尊重国歌。

同为执业大律师的公民党陈淑庄关注政府作咨询的形式,“到底是在先订立法例后才作咨询,还是以咨询文件形式让公众发表意见?”她认为难以证明侮辱国歌的意图,故须留侍法例出台后才能作出评论。

郭荣铿认为,国歌法本地立法阶段应清晰界定何谓不尊重国歌。(罗君豪摄)
陈淑庄关注国歌法的咨询形式。(江智骞摄/资料图片)
在美国,有运动员在播放国歌时单膝下跪,引起争议。(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