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徐丽泰:国歌法需有追溯力 有人觉侮辱国歌好好玩、判监会知惊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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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今日(22日)出席无线电视节目《讲清讲楚》时表示,《国歌法》如同“辣招”、税收等草案,可事先说明会于某日开始生效,如有足够理由,需有追溯力;而本地立法不需要进行公众咨询,因反对派不论如何都会提出反对。
她又指出,现时有人做出侮辱国歌行为,是别有用心;亦有人觉得侮辱国歌“好好玩”,因为他们仍然“未知惊”,但相信当有个别人士因此被送上法庭和判监,他们就会“知惊”。

范徐丽泰指在“一国两制”中,国家向来有凌驾性。(资料图片)

《国歌法》上月在全国人大常委通过后,预计于本月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本地立法工作最快将于下月初启动。范徐丽泰表示,《国歌法》在本地立法时,可参考其他有追溯期的条例草案,“这些法例草案拿出来时已说明通过后会在某日期生效,正如很多税收,辣招、税收都是公布后即刻生效,通过后才返回头”。

她强调,如用正常方法审议《国歌法》,可能不需要设“追溯力”。但她又称,自己不是这方面专家,“我不敢说一定没有追溯力,因要视乎情况,若有足够理由,就需有追溯力。”

被问及是否担心《国歌法》设追溯力会令市民反感,范徐丽泰称,“促进互信,不是全面投降就做到”;她又指有人嘘国歌,是“觉得好好玩”或“别有用心”,当法庭判处有关人士监禁后,他们便会“知惊”,这才可阻吓侮辱国歌的行为。

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无冲突

范徐丽泰又提到国家主席、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工作报告中指要牢牢掌控港澳全面管治权的言论,她称,一国两制中,一国的“国家”是高于港澳的“两制”,但不表示国家高,港澳就受损,她指,中央对港澳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两者没有冲突,但20年来不断有人将特区自治权无限扩大,甚至提出“港独”,中央需申明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