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套丁案 控罪披露142名涉案原居民 两人曾涉721白衣人案
有“村屋大王”之称的王光荣,及元朗乡村代表兼区议员程振明,涉嫌串谋“套丁”,在14年间诈骗地政总署向元朗水蕉新村丁屋物业发展项目批出建屋牌照,两人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案件今(11日)在区域法院续。两人不认罪,控方需时修订开案陈词,暂委法官钟明新把案押后至本周四(13日),料控方将正式开案。控方亦呈上新修订的控罪,并披露了142名与案有关的元朗原居民,其中两人是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动案的被告。
两名被告:王光荣(72岁、荣佳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事务律师)及程振明(65岁、程为元朗区区议员兼元朗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
控罪期长达14年
控罪指,王及程于2005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7日期间在香港,串同142名原居民及其他身份不详人士,向地政总署申请在元朗水蕉新村兴建“丁屋”牌照。该些原居民在作申请时,涉不实地声称他们是建屋地段的唯一业权拥有人,及讹称他们取得该些地段时,是没有经过他人或发展商的安排或协议而取得,从而诱使地政总署署长向他们批出建筑许可证。
涉案原居民有142人
控罪亦列出142名涉案原居民的名字,包括:张志平、张乐威、杨伟文、骆天龙、龙兆德、胡铭丰、方春田、程文杰、蔡伟生、蔡松楷、徐松华、蔡裕中、杨国梁、陈敏聪、陈永坚、陈智杰、陈子全、李满池、陈志明、程世邦、陈美福、李根祥、张达良、张智雄、张仲扬、陈家辉、朱海彤、林焯明、陈子忠、陈子皓、陈子信、陈伟强、陈智恒、邓镜清、邓英杰、程振财、梁国彪、黄家辉、陈汉杰、梁国龙、关俊庭、程世康、陈子洋、陈耀荣、李启荣、骆志声、程锦荣、杨绍铭、周广荣、林健伟、程金松、李声扬、陈子杰、黄观胜、程志威、程俊文、李国梁、林朗轩、林日焜、杨伟华、杨伟豪、杨杰强、苏进光、胡灼林、程颖聪、简德民、张英伟、易国明、蔡永和、黄傲斌、简天寿、林桂兴、陈健邦、陈和顺、林子伟、林嘉辉、林嘉俊、林嘉豪、林建民、蔡建明、李炳才、叶悦华、张洛源、苏伟杰、苏启骏、杨业青、蔡永康、林嘉濠、张子伦、梁锦益、梁锦逸、李文辉、龙祥贵、龙福儿、邓肇枢、邓启荣、邓怀琛、邓启权、邓鹤松、邓伟光、邓嗣光、邓启光、蔡荣满、蔡锦粦、杨幸金、杨启光、程锦秋、程晋锋、程俭浩、林国兴、江伟杰、杨家兴、徐有强、徐有明、樊超明、樊添恒、樊光明、樊德明、梁绍豪、李镇熙、李浩邦、何武军、张仁和、谢纬乐、谢燕冲、邓翘沾、杨添康、陈国伟、杨结志、蔡立基、程世铭、林伟生、程伟基、程伟民、李启钧、林显东、黄国辉、李肇然、蔡建伟、张亚伙、张秀容及黄汝锦。
两名涉案原居民亦曾涉白衣人案
《香港01》早年揭发,7.21元朗站暴动案中的2名被告邓怀琛及蔡立基,疑涉晓门套丁案,两人同为晓门卖方,在2010年获批建屋牌照,两人在2014及2016年获地政总署发出满意纸,数月后补地价约143万元,之后再于短期内将整幢丁屋出售,售价分别为925.8万元及1,245万元。
邓怀琛及蔡立基所涉的7.21白衣人暴动案,原审时皆被裁定罪成,蔡立基后来上诉得直,获撤销控罪,邓则维持原判,被判囚7年。
9名原居民被控套丁3人认罪
另外,控罪上的9名原居民黄观胜、陈志明、蔡伟生、陈永坚、梁锦益、龙福儿、杨启光、邓翘沾及骆天龙,被廉署控告串谋诈骗罪,当中3人认罪1人待答辩,其中两人被判囚1年,余下5人不认罪,将于5月受审。
案件编号:DCCC 104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