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启明被颁令破产 索偿败诉未付讼费 梅称工伤变破产属笑话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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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艺人梅艳芳的胞兄梅启明,声称他2023年在铜锣湾“水门鸡饭”餐厅工作期间,左脚突然失重心倒地,入禀要求餐厅支付其工伤及拖欠他的工资,梅被裁定败诉兼上诉失败,须向餐厅付讼费。梅疑拒缴约4.7万元讼费,被涉事餐厅入禀高院要求颁令梅启明破产。案件今(27日)于高等法院再讯,梅在庭上坚称他才是受害者,又称现时两餐都成问题,但可在半年内分期还款,惟呈请人拒绝,法官亦认为不合理,遂颁令梅启明破产。梅在庭称,工伤案变破产是笑话,但未决定是否上诉。
破产呈请人为商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Goodwill Catering Management Limited),被呈请破产者为梅启明。
梅启明想分半年支付欠款被拒
呈请人代表律师指,已向梅送递誓词副本,但梅没有接收,加上梅没有存档反对因由通知书及誓词,冀法庭颁下破产令。
梅强调他并非不肯付讼费,但希望内可分半年支付,呈请人不接受,法官陈静芬亦指时限不合理。
梅坚称是受害人
梅直言他现时两餐都成问题,他愿分期支付讼费,又说:“冇理由咁破我产。”梅又指,因其前雇主拒付医疗费,劳工处建议他入禀索偿,他是受害者。
惟法官指呈请人不接受梅的方案,梅属资不抵债,即时颁令梅破产。庭上透露,即使梅被颁令破产,其工伤案件会继续进行。
梅称工伤案变破产案是笑话
梅在庭外表示,未决定会否就破产令上诉,形容工伤案演变成破产案是笑话,又重申没收到呈请人的文件。梅重申他可分期还款,质疑前雇主:“系咪整死我之后雇主唔使赔一分一毫?”
案件编号:HCB 751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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