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启明未付7.2万讼费被申请破产 梅极力反对指好无理 1.27再讯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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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艺人梅艳芳的胞兄梅启明,声称他2023年3月在铜锣湾“水门鸡饭”餐厅工作期间,左脚突然失重心倒地,入禀要求餐厅支付其工伤及拖欠他的工资,梅被裁定败诉兼上诉失败,须向餐厅付7.2万元讼费。涉事餐厅其后入禀高院,要求颁令梅启明破产。今(21日)于高等法院进行破产呈请聆讯,梅表示极力反对颁布破产令,认为强迫他破产“好无理”。聆案官押后案件至下周一(27日)再讯。
破产呈请人为商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Goodwill Catering Management Limited),被呈请破产者为梅启明。
呈请人要求即时颁破产令
呈请人代表律师指,已向法庭呈交梅的债权证明表,申请即时颁布梅破产。梅表示极力反对颁布破产令,因他没有欠债,公司亦没就工伤赔偿他。
梅反对案押后至下周再讯
聆案官林泽铭指,相关讼费命令由区院颁布,质疑梅应向区院上诉,梅称他上诉失败,但认为强迫他破产“好无理”,梅另表示其工伤案将于下月14日再讯。因梅反对破产呈请,聆案官遂押后案件至1月27日,由专责破产法官处理。
案件编号:HCB 751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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