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启明遭曾任职餐厅申请破产 案排期1月高院提讯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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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艺人梅艳芳的胞兄梅启明,去年3月在铜锣湾“水门鸡饭”餐厅工作期间,左脚突然失重心倒地,他半年后入禀,要求餐厅支付其工伤及拖欠他的工资。区域法院法官其后裁定他败诉,须向餐厅付4.7万元讼费。他之后提出上诉再被驳回,需向餐厅多付2.5万元讼费。涉事餐厅昨(29日)入禀高院,要求颁令梅破产。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排期于2025年1月21日聆讯。
破产呈请人为商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Goodwill Catering Management Limited),被呈请破产者为梅启明。
暂委区院法官汪祖耀早前在判辞指,涉案医疗报告指梅当日被发现失去知觉和上肢间歇抽搐,头部没有受伤,故认为不太可能与他声称的意外有关,而且梅亦患有颈椎退变症,已有颈痛延伸至左上肢及颈椎退变症的病史,跌倒相当可能加重其颈椎的伤势。汪官因而裁定事件相当有可能是梅本身的病患引致,未能证明是因工受伤,拒绝其申请。
除梅启明外,其母“梅妈”覃美金早前亦遭律政司申请破产,梅妈的案将于12月17日在高院提讯。
案件编号:HCB 751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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