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告56岁退休海关督察及其妻 涉骗150万政府房津 下周一答辩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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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周四(21日)落案起诉一名退休海关督察及其妻子,涉嫌隐瞒二人违反公务员居所资助计划的相关入住规定,诈骗政府批出津贴逾150万元。

廉政公署周四(21日)落案起诉一名退休海关督察及其妻子,涉嫌隐瞒二人违反公务员居所资助计划的相关入住规定,诈骗政府批出津贴逾150万元。(资料图片)

案中两名被告分别是56岁男子刘斌、为退休海关督察,及其51岁妻子刘菁、为会计师,同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二人获廉署准予保释,下周一(2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指出,2012年4月,时任海关督察的刘斌和其妻子刘菁根据政府的居所资助计划计划,就油麻地一个物业向库务署提交申请书,其后获批首付贷款121万元,以及每月津贴约16,000元。

控罪指刘斌夫妇涉嫌于2014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间,向库务署隐瞒二人已迁离该物业,意图诈骗而诱使库务署继续向刘斌批出津贴共逾150万元,并容许他以优惠利率偿还贷款。

廉署早前接获海关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刘斌夫妇不单违反有关计划的相关入住规定,案发期间更曾把物业出租予不同租客赚取租金。库务署及海关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根据政府规例,合资格公务员购买住宅物业,可根据居所资助计划向库务署申领居所资助津贴及优惠利率首付贷款。申请者须在申报的物业居住,并且不得把物业出租或分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