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工程判头及工人涉向承办商虚报工作日数 诈骗逾33万工资
撰文: 赖卓盈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今(13日)落案起诉一名工程“判头”及一名工人,他们涉嫌虚报工人执勤纪录,串谋诈骗承办商多支付逾33万元工资。该“判头”又涉嫌在廉署调查期间,指示工人向廉署人员讹称值勤,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二人均获保释,星期五(1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29岁被告潘达俊,是海冠记有限公司(海冠记)营运者;另一被告29岁罗嘉明,为该公司时任工人。两人同样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潘达俊另外被控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名,违反普通法。
廉署指,潘达俊营运的海冠记,曾获一间玻璃幕墙工程承办商委托,安排工人到大屿山一个私人屋苑建筑地盘装嵌玻璃。海冠记当时聘请罗嘉明及另外10多名工人,每人日薪由1,050元至1,400元。
两名被告涉嫌在2021年2月至4月,串谋另一名海冠记工人,向工程承办商夸大部分工人的工作日数,并讹称海冠记提交的工人值勤纪录是真的,从而诈骗该承办商向海冠记多付超过33万元工资。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揭发潘达俊涉嫌指示罗嘉明及其他工人,虚报值勤纪录,并要求对方每月向他归还额外发放的工资。
潘达俊又涉嫌于2022年4月,廉署调查期间,指示其中一名涉案工人向另外三名工人转达信息,要求三人向廉署人员讹称曾签署涉案的值勤纪录表,并以“不知道”来回应廉署人员的所有提问。惟该工人认为潘达俊的指示不妥,并没有听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