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心师傅涉强奸乱伦亲女 事主放学回家遭强奸 心灰意冷没再反抗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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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点心师傅涉嫌多年前多次强奸及性侵10多岁的亲生女儿,被控强奸、乱伦等罪。案件今(9日)于高等法院续审,事主X出庭作供,忆述她就读小四时首被性侵,她当时不理解被告行为,但记得首次遭被告被侵下体时有如骨裂般痛楚,被告却说:“一阵就唔痛架喇。”被告又曾要她口交,但她觉脏,到厨房拿保鲜袋隔著,被告显得“忟憎”并拿走保鲜袋,按著她的头要她直接做。她记得有次已升中学,放学回家仍穿校服时遭被告强奸,她挣扎无果,心灰意冷下没再反抗。

X称被告曾向她说,若她向母透露事件,会导致父母离婚,故她一直未有揭发,直到成年后才告诉母亲。

被告否认10宗罪

被告KKW(60岁,点心师傅)被控2项强奸、1项乱伦、1项企图乱伦、3项非礼及3项向16岁或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涉及事主X(案发时介乎10至13岁)。

被告KKW否认10项性侵女儿罪名,包括非礼、强奸及乱伦。

X供称,案发时与父母及胞兄一起居住,母亲Y任文员,每天早上出门上班,傍晚才回家;被告则是点心师傅,每天凌晨开始工作,下午2时便会回家,故会接X放学。

初被侵犯时不明白被告意思

X忆述她于2010年首遭性侵,当时她就读小学四。当日她原在客厅玩耍,被告突摸她下体,又揹她入睡房,将她放在床垫上,并说:“咁嚟喇,好唔好?”X不明白被告意思,没有回答,之后被告便脱去他们两人的裤子,并用下体摩擦她的私处,又问她:“系咪呢度?”X不知道被告说什么,只是敷衍回答。约10至15分钟后,被告抽出下体,穿回衣服离开房间。

被告称若X向母透露会令父母离婚

X未将事件告诉别人,因为当时她尚未明白发生何事,而且被告及后告诉她,若向母亲透露此事,二人或会离婚。X担心若父母离婚会失去家庭,加上她长大后有了自尊心,不知道把事件说出来后,别人会如何看待她,所以一直未有揭发事件。

X被性侵感骨裂般痛楚

首次事件后不久,X再被性侵。当晚X在房内准备睡觉,被告突然入房,脱去他和X的内裤尝试插入其下体,她感到如骨裂般痛楚,皱著眉头说:“好痛好痛。”被告却说:“一阵就唔痛架喇。”X不解被告行为,只想快点完结,不记得相隔多久,被告便穿回衣服离开。同样地,X没有将此事告知别人。

X曾用保鲜袋套被告下体口交

紧接第二次事件,又再发生另一事件。当晚被告在客厅看电视,他突捉起X的手摸其下体,同时亦伸手摸X的私处。后来被告脱去裤子,要求X:“食咗佢(即口交)。”X只理解性器官用作如厕,对此感到困惑,她觉得被告下体很脏很臭,试图拒绝。被告态度强硬,X遂到厨房拿保鲜袋套在被告下体替其口交,被告变得“忟憎”,拿走保鲜袋,按著X头部上下移动,迫她直接口交。X感到喉咙不适,并曾拍打被告腹部尝试示意。被告及后才停手,X即到厕所漱口。

被告在沙发呼唤X过来性交

X升读小五、小六后,再次发生另一次事件。被告在客厅沙发突呼唤X,X虽不愿意,但见被告眼神凶恶,被告在家中地位较高,便走到沙发。被告将X放在大腿上,强行与她性交,期间X被压住,觉得呼吸不了。之后被告突然推开X,X后来才知道当时被告要射精,所以推开她。

穿校服遭被告强奸至心灰

X升读中学后,被告又再性侵她。当日X放学回家,看到屋内没有开灯,被告坐在沙发上,气冲冲地走向她,之后将她按在厨房门外的墙上摸其私处,并掀起她的校裙,脱去其内裤尝试插入。X尝试转身避开不果,被告及后擡起她其中一条腿强行性交。随后被告抱X到沙发上继续强奸她,X觉得心灰意冷没有反抗。后来被告完事,过程中没有射精。

14岁后没再被性侵

X指被告在她14岁左右时,便没再性侵她,当时被告曾表示因为X可能会有月经,担心她会怀孕。直至2021年,X向母亲透露下体感到不适,要去家计会做身体检查,母亲追问下她才讲述性侵遭遇。X母感愤怒,立刻质问被告,但X没有听到二人对话,只记得被告当时不作声,略显惊慌。X揭发事件后,在社工建议下转到医院做身体检查,并在医院向驻院警察报警。

案件编号:HCCC4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