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郑达鸿徐子见杨雪盈均称属最轻类别 郑已脱离政治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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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选案,45人认罪或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参加港岛区初选的6名被告,今(2日)下午继续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进行求情。郑达鸿、徐子见和杨雪盈均指,他们在案中角色轻微,只属《国安法》第22条刑罚三级制中的最轻类别。其中郑的代表律师指,当时误以为没有违法,只是跟从公民党领导层的立场。他报名参加立会选举被取消参选资格后,已没有再继续参与其中,其后更不再接触政治。

案件明续,并将由彭卓棋的代表大律师进行替他求情。

6名曾参与港岛区初选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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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求情的6名被告,包括经审讯被定罪的:郑达鸿(35岁)、杨雪盈(37岁)彭卓棋(29岁),及早前认罪的:袁嘉蔚(30岁)、梁晃维(26岁)和徐子见(56岁)。

郑达鸿

郑只是跟党领导立场

代表郑达鸿的资深大律师潘熙求情时指,郑当时希望成为立法会议员,以改善市民的生活。同时,《国安法》是新的法例,党内的资深大律师、大律师,以及戴耀廷均指初选没有违法,再加上郑有研究相关法例,亦得出相类的看法,他误以为没有违法。潘指,郑在案中角色相对轻微,只是跟从公民党领导层的立场。潘认为,郑属《国安法》第22条刑罚三级制中的第三类别“其他参加者”,法庭对郑采纳的量刑起点,不应多于三年。

被取消参与资格后已不再接触政治

潘续指,郑报名参加立会选举被取消参选资格后,已没有再继续参与,也没有提出其“Plan B”替补人选。此外,郑不但辞去区议员的职务,更不再接触政治。

徐子见

从未发表激进言论 还柙期间丧父

被告徐子见的代表大律师黄雅斌指,徐于2015年开始参政,一直不属任何政党,从未发表激进的政见。 徐在案中的参与,应属《国安法》第22条刑罚三级制中的第三类别“其他参加者”。徐在求情信称愿付上刑责,并向受影响的人致歉。辩方亦透露,徐子见还押期间,父亲去世,而徐亦有长期皮肤病患,令他感痛楚。

杨雪盈

想把保育动物权益等议题带入立法会

代表杨雪盈的大律师张耀良则称,杨在案中的角色轻微,认为她属《国安法》第22条刑罚三级制中的最轻类别。张呈上32封求情信,称赞她在文化艺术、保育和动物权益等各方面的贡献。张又读出杨亲撰的求情信,她在信中提及参加初选的“初心”,是把该些议题带入立法会,最终误堕法网。法官陈庆伟指,杨在信中只表示就发生的事道歉,非就自己的行为道歉。法官陈仲衡则指,杨称自己无意伤害国家,法庭不会接纳其说法。

已求情的7名被告

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4名经审讯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余慧明。

刘伟聪及李予信经审讯后脱罪,律政司早前表示就刘的无罪裁决上诉,但没有就李的裁决上诉。

案件编号:HCCC69-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