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揽炒十步曲”非计划 戴耀廷获陈弘毅等撰求情信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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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选案,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是初选组织者的戴耀廷今(26日)续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进行求情。其律师指戴虽曾发表“揽炒十步曲”,但这并非计划的部份,事情也不一定如此发展,且戴从未提倡使用暴力。此外,戴除了亲撰求情信外,亦呈上两名法律学者,包括:陈弘毅及张达明的求情信,两人均有指戴在法律界的贡献,包括宣扬《基本法》。惟法官称他们在早前的裁决,已指戴有意推翻一国两制。

不同阵营人士仅称可能违法

代表戴耀廷的资深大律师黄继明称,案发时不少非民主派阵营的人,只说初选计划可能违法。直至《港区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深夜生效,戴仍真诚相信其计划合法。惟法官陈仲衡指,戴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曾向参与初选的人发讯息,著他们不要公开讲及否决府议案,黄指戴担心参选人日后被取消参选立会的资格。

揽炒十步曲非计划部份

法官陈庆伟指,根据戴撰写的“揽炒十步曲”,包括特首下台和暴动。黄说十步曲非涉案计划的一部份,事件发展亦未必如文章所述般发生,戴从未提倡使用暴力。法官陈庆伟指,法庭的裁决已指戴有意推翻一国两制。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有为戴耀廷写求情信。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亦有为戴耀廷写求情信。(资料图片)

张达明陈弘毅为戴撰求情信

黄继明又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基本法委员会前委员陈弘毅和戴亲撰的信件。黄透露张达明和陈弘毅在信中,表扬戴在法律界的贡献,包括宣扬《基本法》。

23条生效后戴恐未能获减刑

黄继明求情时亦指《基本法》23条生效后,修订《监狱规则》,戴服刑时恐未能获减刑,除非惩教署署长信纳他获得减刑,不会不利于国家安全。惟法官李运腾指有案例表明,法庭判刑时不会考虑被告日后是否获减刑。

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4名经审讯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余慧明。

刘伟聪及李予信经审讯后脱罪,律政司早前表示就刘的无罪裁决上诉,但没有就李的裁决上诉。

案件编号:HCCC69-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