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袁嘉蔚称已改变并结婚 望能尽快出狱过新生活
民主派初选案,45人认罪或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继上周戴耀廷等5名被指初选组织者求情后,曾参与港岛区初选的6人,今(2日)起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作求情,预料需时两天。早已认罪的袁嘉蔚求情指,本案谋划时间短,而且有很多漏洞,注定它会失败,对危害国安的风险低。辩方又透露,袁早前已在狱中结婚,又指袁在还柙期间已改变,不会再重犯,她只希望能尽快出狱,开始新生活。
此外,有份提出《墨落无悔》声明的梁晃维,亦有作求情,他强调发起该声明时,《港区国安法》并未生效,认为判刑不应考虑,又称他当时深信无违法,只是基于对法例无知而犯案,法官却指梁曾说觉得戴耀廷太温和。
6名曾参与港岛区初选的被告。
第二批共6名求情的被告,包括已认罪的袁嘉蔚(30岁)、梁晃维(26岁)和徐子见(56岁),并经审讯被裁定罪成:郑达鸿(35岁)、杨雪盈(37岁)和彭卓棋(29岁)。各人出庭时表现轻松,向旁听人士挥手,其中还押多年的徐子见做手势和他人沟通。
1. 袁嘉蔚
计划注定失败 危害国安风险小
代表袁嘉蔚的资深大律师祁志求情指,案中有很多不确定的地方,本案的谋划注定失败。该计划有很多漏洞,需经过两次选举,当中涉及功能组别议员,以及如何约束当选的议员实行谋划。惟法官陈庆伟认为,戴耀廷相信其谋划会成功,祁志回应称,袁的判刑不应以戴的想法为基础,强调本案危害国安的真正风险小。
谋划不足一个月选举亦因疫情押后
祁志续指,涉案的谋划不足1个月,有被告报名参选后,政府曾取消其参选资格,原定的立法会选举亦因疫情而押后。法官陈庆伟提及,本案谋划有替补机制,有“Plan B”人选替补被取消资格的人,祁志回应指,“Plan B”也可被取消参选资格,显示该谋划的幼稚。
已结婚望可出狱过新生活
祁志续指,袁在城大毕业,其后服务社区,参选区议会。她还押期间已改变,不会重犯。祁志又透露,袁早前在狱中已与同案一名被告结婚,望可尽快出狱,开始新生活。
2. 梁晃维
梁晃维是墨落无悔发起人之一
代表梁晃维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求情时指,梁是《墨落无悔》的发起人之一,但他是在《国安法》生效前发起《墨》,强调法庭不应就梁在《国安法》生效前的行为,作出判刑。法官陈庆伟则指,梁等人未有在《国安法》生效后撤回《墨》,他亦出席抗争派记者会。
官指梁曾指戴耀廷太温和
彭续指,在初选胜出的梁报名参加立会选举,但遭取消参选资格,之后没有拣选其“Plan B”替补人选,法官陈仲衡引述梁的说法,他是难以找到相同政治理念的人,而不是“没有拣选”。彭强调《国安法》生效后,梁在案中的角色有限。同时,本案的案情独特,梁相信其行为合法,并希望迫使特首回应市民的诉求,他犯案是出于其法例的无知。惟法官陈庆伟质疑此说法,指梁曾称戴耀廷太温和。
认为梁应只属第二级别
辩方续指,梁致力服务社区,当选为区议员。辩方亦呈上多封求情指,其家人和朋友均形容梁关心他人。彭读出梁的求情信部份内容,指自2019年起,很多人对香港的未来感到迷茫,但梁未有对香港失去信心。他相信香港可克服困难,建设更美好的香港也是其终身抱负。辩方又称,梁不是《国安法》22条刑罚三级制中的“首要分子”,认为他属第二个级别的“积极参加者”,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5名初选组织者早前的求情概要:
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4名经审讯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余慧明。
刘伟聪及李予信经审讯后脱罪,律政司早前表示就刘的无罪裁决上诉,但没有就李的裁决上诉。
案件编号:HCCC69-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