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区诺轩等3从犯证人望获减刑 吴政亨强调是局外人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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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47人案,45名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被告继续求情。同被指是初选组织者的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及吴政亨,今午(26日)开始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求情。在审讯中作供的3人,包括:区诺轩、赵家贤和钟锦麟,希望法庭能给予他们百分之40至60的刑期扣减。曾提出“三投三不投”并经审讯才被裁定罪成的吴政亨,则指他只是一名“局外人”,惊讶控方指他是初选组织者之一。

区诺轩称他曾劝人退出初选 。(资料图片)

区曾劝被告退出

区诺轩的代表大律师陈慕贤求情指,区在《国安法》生效后宣布退出初选,亦曾游说其他被告退出;赵家贤因此决定退出。区除了认罪,亦在庭上作供。若没有他的协助,控方难以立案。陈望法庭可给予他百分之50至60的刑期扣减。

钟确认文件曾发送给出席协调会的人

陈律师亦代表被告钟锦麟,他指钟的作供加强控方案情,包括确认协议文件发送出席协议会议的人,希望法庭可给予钟百分之50的刑期扣减。法官陈庆伟指,钟证供的作用不及区,陈指钟在案的参与程度有限。

钟锦麟求情时称他在初选的参与程度较低。(资料图片)

赵认为只属第二类的积极参加者

赵家贤的代表大律师利琛指,赵案发时是民主动力召集人,从而参加了初选,负责行政工作,包括处理初选表格等。赵于2020年7月15日已宣布退出,亦在审讯时作供,提供有用资料。利指,赵属《国安法》第22条刑罚三级制中的第二类别“积极参加者”,认为可采取该类别中的较低刑期,同时第33条的减刑条文适用于赵。

此外,利琛指赵尽力协助警方,符合“超级金手指”级别,望法庭给多予赵66%的刑期扣减。惟法官李运腾指,要达至“超级金手指”,作供须冒人身安全风险,利便改称赵可获百分之40至55的刑期扣减。利律师又呈上赵于2019年太古受袭后的创伤报告,显示他这几年间所承受的苦楚。

民主动力召集人赵家贤称他只负责行政一类的工作。(资料图片/张浩维摄)
赵家贤的律师亦呈上医疗报告,指赵在2019年11月在太古城被咬甩耳朵后所受到的痛苦。

吴在案中只属辅助角色应属第三类

吴政亨的代表大律师石书铭指,吴非初选组织者,他发起的“三投三不投”运动,除了戴耀廷外,他和其他被告没有联络。 石书铭指,吴在案中属辅助角色,属《国安法》第22条刑罚三级制中的第三类别“其他参加者”。

吴称被指是组织者感惊讶

此外,石书铭又读出吴政亨自撰的求情信,透露在港出生的吴,13岁时移民澳大利亚。他大学毕业后投身金融业。吴认为他在整个初选过程中,只是一名“局外人”,既未参与组织初选,亦未曾参与任何协调会议,更非初选候选人,故他对于控方指其为初选组织者之一感惊讶。

吴政亨称他由始至终都是一名局外人。(资料图片)

没有主张候选人须承诺否决预算案

吴又指,他与戴耀廷在案中角色,更似游说团体与政策制定者的关系,强调他没有主张初选候选人须承诺会否决预算案。吴最后指,他过去已尽其最大努力,确保涉案竞选活动不违法,因为他相信法治是民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份。

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和吴政亨已完成求情,法官下周二将听取参加港岛的6名被告的求情。

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4名经审讯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余慧明。

刘伟聪及李予信经审讯后脱罪,律政司早前表示就刘的无罪裁决上诉,但没有就李的裁决上诉。

案件编号:HCCC69-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