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拘药房董事 涉违商品例 出售与宣称成份不符婴儿止痒液

撰文: 梁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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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今日(12日)公布,昨日(11日)拘捕一名药房董事,涉嫌管有虚假商品说明的婴儿止痒液作销售用途,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涉事婴儿止痒液以日文在包装盒上标示含有盐酸苯海拉明的止痒成份,但政府化验所的样本检测结果显示,该款止痒液并没有该成份。

图为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婴儿止痒液,经政府化验所检测后,发现检测结果并未含其在包装上用日文宣称的盐酸苯海拉明止痒成份。(海关提供)

海关表示,早前有相关机构向其转介怀疑附有虚假成份宣称的婴儿止痒液,海关遂展开调查,发现该款止痒液以日文在包装盒上标示含有盐酸苯海拉明的止痒成份,但政府化验所的样本检测结果显示,该款止痒液并没有该成份。海关人员在昨日拘捕涉案药房的33岁女董事,其现正保释候查,案件仍在调查中。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呼吁商户要遵守上述条例,而消费者在购买前亦应了解清楚购买产品的详细资料,以及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市民如遇怀玉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产品,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