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接逾11万宗涉违商品说明例投诉 88人判监最长囚27个月

撰文: 文维广
出版:更新:

本港过去10年涉及《商品说明条例》的投诉逾11.4万宗,分别来自海关、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及消委会。截至2月底,海关接获7.2万宗怀疑违反条例的投诉,当中有714宗检控个案,包括监禁及罚款,88人被判囚,最长判囚27个月。

陈百里向立法会交代《商品说明条例》执法情况(资料图片)

根据政府资料,完成检控个案有714宗,其中定罪个案660宗,法庭判监个案有123宗,最长监禁期为27个月,共有88人被判囚。罚款个案有502宗,金额介乎500元至15.2万元不等; 另有15宗个案,在获得律政司司长书面同意后,接受商户停止有关营商行为共17份书面承诺;其余投诉则转介予相关执法部门或机构跟进。

消委会则平均每年接获3万宗怀疑涉及不良营商手法投诉,当中60%经调解后能圆满解决,因此共计有7至8成个案能够透过执法、警告或调停方式处理。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向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交代《商品说明条例》过去10年的执行情况,副局长陈百里称,海关接获7万多宗投诉中,有3.4万多宗因没有足够资料,未能透过条例处理,余下约3.7万宗中,有2,322宗可以处理,包括1,050宗已采取跟进,如签承诺书或发警告信,海关亦就714宗个案提出检控,成功检控率逾90%。

议员质疑法例成效

不过,选委界议员陈绍雄希望当局解释每年投诉个案的趋势,是同比上升或下降,及背后的原因。海关助理关长(情报及调查)胡伟军回应指,服务方面的整体趋势向下,指2019年疫情前投诉数字超过4,600宗,去年已跌至2千宗,认为成效卓著。

自由党批发及零售界议员邵家辉指,经过3年疫情,旅客对香港十分重要,他指一名内地来港女游客在社交媒体发帖,指在铜锣湾一间药坊购买药材时,疑陷入“斤两钱”骗案,被要求支付11万港元,询问海关会否向内地旅客宣传,避免误入骗局。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陈百里回应指,海关设立“快速行动队”,接到投诉后会即时派人到相关商舖处理,亦会派人到旅游热点派单张,加强旅客对不良营销手法的认知。